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先进)青年文明号”、“五四青年(教工)先锋”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3-19  访问次数:

各单位: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教职工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拟在“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先进)青年文明号”、“五四青年(教工)先锋”、“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青年文明号:已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并报校团委批复备案创建的“青年文明号”。

2.五四青年(教工)先锋: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全校在岗青年教工均可参加“五四青年(教工)先锋”的评选。

3.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按团章要求成立并报校团委批复备案的教工团组织及在学生团组织中符合评选条件的现任各级教工团干均可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青年文明号

1.集体现有人数一般为30至50人, 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200人, 最少不低于6人; 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 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8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和号长均为中国国籍。号长原则上为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

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在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3.已创建“青年文明号”满1年,创建以来有针对性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等活动,工作内涵丰富,在服务中心大局、促进青年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

4.创建集体或成员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表彰者优先。

(二) 五四青年(教工)先锋

1.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的优秀青年教职工,符合评选条件均可参选。为学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有重大社会影响者可放宽至45周岁。

2.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在教学科研、服务育人、社会服务、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的突出事迹。

4.曾在相关方面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奖励或表彰者优先;在某方面有突出业绩者优先;其成就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者优先。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

1.担任2023-2024学年度各级团组织教工团干部,任职满1年,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符合创先争优“五个表率”的要求。

2.热爱团的工作,勤奋工作,创新进取,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做出的指示和决议,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工作全过程,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在团员青年教工中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能够对青年教工团的工作有一定思考,在工作上有一定的创新精神。

5.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相关表彰者优先。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阶段(下发通知即日起—3月26日)

各单位在单位党政组织的领导下,通过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认真评选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各类评选奖项。申报流程如下:

(1)填写相关申请表进行申报。

(2)申报“(先进)青年文明号”须提交《中南民族大学2023-2024学年度“(先进)青年文明号”申报表》;(未建立团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推报)。

(3)申报“五四青年(教工)先锋”的个人须提交《中南民族大学五四青年(教工)先锋申报表》。

(4)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的个人须提交《中南民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申报表》。

2.评审阶段(3月27日—4月中旬)

(1)“先进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按照申报“先进青年文明号”数量的10%确定当选名额,由校团委组织评审。无集体申报或者申报集体未达要求则空缺。

(2)“五四青年(教工)先锋”的评选由各单位根据五四青年先锋评选要求进行推报,各单位推报人数为1人。校团委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当选名单,无人申报或申报者无突出业绩的类别不予评选。

(3)各学院专职、兼职、挂职团干部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根据所在基层党(团)组织中教工团干部数量的30%推报(不足1人的,按1人推报),由校团委统一评审确定。

3.公示表彰阶段(4月下旬)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最终评选结果将于四月下旬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经学校党委批准同意,由校团委下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

1.推报工作在各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将其与党、团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精心部署,严格把关,选拔出青年教工群体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此次评选的目的不仅是表彰先进,更重要的是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作用,激励和调动青年教职工群体投身学校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请各单位利用各类媒介做好此次评选前后的动员和宣传工作。

3.各级团组织在此次评选中要在单位党政的领导下主动作为,积极当好党政的助手和参谋,认真做好此次评选中党政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

4.各单位于3月26日按申报类别将相关材料(电子word版及签章扫描件PDF版)汇总后提交至校团委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吴佳琪   王婷  杨英

联系电话:15527863858  19947598431  15623675100

电子邮箱:scuec_twzzb@163.com



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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