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谱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

光谱室管理制度

1.所有在本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老师及相关的工作人员(下简称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挪仪器至他处。因实验需要,挪动仪器原本存放位置的须及时告知管理员。

2.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卸仪器及零配件。

3.所有在本实验室备案登记的长期实验人员,可配有固定房间固定台面,并有维护本实验室仪器安全和保持实验室卫生环境的义务。

4.各个实验房间的实验人员排好值日表,每天安排一个值日生维护好本房间的实验台面、地面的干净整洁,管理员将不定期抽查。

5.临时到本实验室做实验者,做完实验需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地面卫生,否则将禁止其再次进入本实验室实验。

6.所有人员均须爱护仪器,仪器在本人实验过程中损坏或故障时要及时报与管理员知道。

7.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配备实验室房间钥匙,因实验需要配备的要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得到允许后配备。所有配备的钥匙毕业离校时必须交还。

8.仪器使用时需提前预约。

9.使用者对仪器操作不熟悉时必须要自己的老师在场指导使用,直到能独立正确操作仪器方可。否则,由于仪器不正当操作而导致的损坏,由使用者及其老师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0.因维护仪器所用耗材、配件及实验室其他相关耗材由管理员统一登记订购,未经管理员同意擅自订购公用耗材者,将自行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