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组织与实施的管理规范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要的教学形式。为加强实践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实践教学的水平与效果,保证实验教学质量,药学院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 实践教学目的与目标
实践教学的基本任务是使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运用,使学生熟悉与相应实践课程相关的实践工作内容与基本技能,初步培养学生将来专业相关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为将来适应专业相关工作积累经验,培养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
二、 实践教学的管理模式
1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各年度实践教学计划应严格按照09版培养方案落实,具体按教务处下达的实践教学任务执行。
2 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与课程实习方式:学院将实践教学按教学内容分为工厂实习课程(包括药剂专业的生产实习,药学、化生专业的毕业实习,药剂、药学、化生专业的工厂参观实习)和药用植物野外实习课程。药剂专业的生产实习和药剂、药学、化生专业的工厂参观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药学、化生专业的毕业实习以分散实习为主,药用植物野外实习以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
3 实践教学课程负责人和教学团队制度:课程负责人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确定并下达正式的通知,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固定不变,如须变动,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每年度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前1个月,由课程负责人选择确定指导教师组成本次实践课程教学的团队,教学团队成员每年相对固定,指导教师应服从课程负责人的安排,完成分配的教学任务,未经课程负责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实践教学活动。
4实践课程指导教师的培养与培训制度:在本学院实践课程指导教师不足时,课程负责人可外聘合适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经费总额须控制在学校下达的预算经费内。但课程负责人应有计划地培养、培训本院年轻教师逐步胜任指导教师工作,学院负责提供培训的相关条件与费用。药用植物野外实习课程应在3年内达到指导教师全部由本院教师担任的目标,药剂专业生产实习在3年内达到指导教师60%以上由本院教师担任的目标。如有必要,经学院批准,可引进少量优秀的专职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5实践教学课程教学大纲与讲义的编写: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教师编写,制订实践教学课程的教学大纲与每次实践教学活动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材料(相当于实验讲义)。
三、 开展实习活动的准备工作
1、实习点的确定:每年度在实施实践教学活动前,由课程负责人与实验中心共同协商,确定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的实习点。原则上实习点相对固定。
2、实习点的考察:在确定实习地点或单位后,课程负责人或指导教师与实验中心教师一起进行实地考察,确定药用植物野外实习的路线和方式,与实习单位商定工厂生产实习的内容与安排等事项。
3、实习点考察活动完成后,由课程负责人制订本次实习活动的教学内容、要求与安排(须形成文字材料发放给每个学生),实验中心据此制订日程与人员安排,与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习动员大会,宣布相关事宜。如有需要,动员大会前后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安排学生进行实习前培训。
4、实验中心根据课程负责人制订的实习教学内容与要求,负责采购,准备实习活动所需的各种器材与用品。
5、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参加人员的组成:每个实习点的参加人员包括课程教学指导教师、1名带队领导、1名后勤人员组成,课程教学团队成员原则上每20-30名学生安排1名指导教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必须参加。在开展实习教学过程中,课程负责人与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各项业务活动的安排、组织、实施;带队领导主要负责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与实习单位领导的联系沟通;后勤服务由实验中心人员担任,负责实习用车、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6、药剂专业工厂实习参加人员:包括课程教学指导教师、1名带队领导、1名后勤人员组成,指导教师可根据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习学生的人数配备,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必须参加,不能参加时须向主管实践教学的院长反映并获得同意。
在武汉市开展实习活动时,所参加人员在去实习的第1天与最后1天务必参加,其它时间指导教师每天都要去实习单位了解学生的实习活动情况,参与到学生的实习活动中,解决学生在实习活动遇到的问题。在开展实习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应积极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落实学生实习活动的安排、组织、实施;带队领导主要负责与实习单位领导的联系沟通;后勤服务由实验中心人员担任,负责实习用车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在武汉市外开展实习活动时,参照药用植物野外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