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中心教育教学成果荣获湖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次数: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11号),示范中心药学院申报的教学成果《产业需求导向的民族高校药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荣获特等奖,实现学校教学成果新的突破。成果完成人为付海燕、黄先菊、杨光忠、吴滨、雷新响、赵丹、程寒、杨金明、舒广文、任永申等老师。

该成果针对现代医药产业发展需求,立足民族高校药学学生实际,在人才培养改革实践中历经10余年的探索和积累,通过重构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模式,全面整合教学科研平台和实习实训基地,有机结合规模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推动价值引领与创新内涵同步建设,构建起“价值体系‘育’+知识体系‘教’+实践体系‘做’+创新体系‘研’”的药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成果应用在4个本科专业,使药学类专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培养一大批药学创新人才。成果辐射相关高校,获得专家高度评价,产生了良好示范作用

示范中心将继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应用,将国家需要、产业需求、行业应用导向渗透人才培养全过程,持续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