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南民族大学“第八届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浏览次数:


为提高我校学生对化学和化学实验课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化学实验技能,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我校化学教学水平、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同时为2021年湖北省化学实验技能竞赛选拔优秀参赛队员,学校决定举办中南民族大学第八届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中南民族大学第八届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任:杜冬云

副主任:潘泽江、张道洪、刘吉开、孙杰、覃瑞

书:杨海健、王立

员:于艳华、李立、金士威、谭艳平、雷新响、吕康乐、李桢、廖晓梅

二、竞赛对象

1.我校2018级、2019级、2020级化学、生物、药学、环境等相关专业本科生。

2.竞赛分专业组(化学、应用化学专业)和非专业组(化工、材料、药学、生物、环境、医学等专业)。

三、竞赛办法

竞赛分笔试和实验操作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笔试考察内容涵盖四大基础化学实验,即无机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含仪器分析实验)和物理化学实验。笔试定于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举行,请参赛选手于9月9日下午到所在学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各组选出前40名进入实验操作阶段,具体名单于9月14日(星期二)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布。

2.实验操作:竞赛内容为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含仪器分析实验)和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实验中的一个实验操作。主要考察学生正确规范使用仪器,取得正确实验数据;正确记录、处理数据和表达实验结果。实验操作竞赛定于9月25日(星期六)在民族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举行,时间为9:00-17:00,中途根据实验进程安排进餐。

四、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于202197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报名,报名路径:中南民族大学官网—信息门户—教务管理系统(师生服务端)—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报名。

五、竞赛规则

(一)评分办法

1.笔试题型为化学实验理论知识:选择题(70分)和实验操作题(3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实验操作主要考察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正确规范使用仪器和药品(20分),正确操作过程(30分),取得正确的实验数据(30分),正确记录、处理数据和表达实验结果(20分),实验操作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竞赛规则

1.竞赛实验场地除参赛学生、评委、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2.参加实验操作环节的学生必须着实验服,携带准考证和学生证,经查验后方可参加竞赛。

3.参赛学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的考场,竞赛开始后方可进行答题或实验,竞赛结束铃响毕,应立即停止答题或实验,违者视其情节予以扣分。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入场,竞赛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场。

4.除必备的文具、电子计算器、绘图工具及有效身份证件外,参赛学生不得携带其它物品进场(现场实验操作竞赛可带书籍)。

5.实验前应先按所列仪器、药品、名称、数量一一点清,如有缺损应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参赛学生对竞赛场地设备必须妥善使用,如器材自然损坏,无法进行时,应立刻报告补充;如有故意损毁或应注意而未注意以致损毁者,应予扣分并视情节承担赔偿责任。

6.参赛学生不得在竞赛场内高声喧哗或随意走动,不得互相交谈,不得窃视他人试卷或实验报告。

7.竞赛进行中,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作说明或解答。

8.参赛学生未经许可不得借故擅自离场,否则取消竞赛资格。如有突发事故需离场者,经报告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但不延长考试时间,中途离场者不得将试题或实验报告携出试场外。

9.实验报告应于竞赛结束铃响后,随即交给工作人员,否则不予评分。

10.实验竞赛结束后,参赛者须将实验器具清洗归位,如有破损应向监考老师报告。

六、安全与防疫

1.所有参赛选手均需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若违规操作,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与警告、扣分直至终止比赛并取消成绩的处罚。

2.所有人员均需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场。

七、奖励办法

竞赛按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分别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规定,参赛和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