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南民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南民族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顶级赛事,是我校高度重视的重要赛事之一,为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我校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南民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2. 大赛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3. 大赛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组织机构

    1.成立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和竞赛办公室,负责该项赛事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杜冬云副校长担任大赛组委会主任,大赛组委会成员包括各学院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竞赛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2.成立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创新创业学院潘泽江院长担任专家委员会主任,教务处黄迎新处长、研究生院何冬兰院长、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中心陈心浩主任担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邀请投资机构、企业高管、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全面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

    3.本次校赛由各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后勤保障处、保卫处、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就业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等参与承办。

    4.成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和国际参赛项目。本次大赛将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六)国际参赛项目。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或邀请国际参赛项目参加以上组别的比赛。

    国际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外高校学籍或学位,每支团队中具有国外高校学籍或学位的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具有国外高校学籍或学位的学生指具有国外高校学籍的在校生和国外高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限国籍。

    学院积极组织我校在国外高校攻读硕士、博士的校友和已获得国外高校硕士、博士学位5年内的校友以国外高校名义报名参加比赛;积极组织我校拥有国内外高校双学籍的学生以国外高校名义报名参赛;鼓励各学院积极邀请国外合作高校组织外籍学生参加比赛。

    参赛对象资格由学校大赛工作组、各学院共同审核。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次大赛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一)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创意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创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2.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大赛奖项

    1.所有参赛团队都必须完成材料申报、成功通过校级ppt答辩和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完成网络申报后,根据《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获得创业学分2学分。

    2.校级初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

    3.参加校级初赛项目的指导老师根据学校核定的课时给予一定课时奖励;获得省级奖项项目的指导老师奖励20课时;获得国家级奖项项目的指导老师奖励50课时。

    4.各学院务必完成参赛任务数额要求(见附件3,根据完成情况设立学院优秀组织单位奖3名。数额完成情况将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和创新创业教育年终考核

    学校将根据校赛获奖排名,按照省赛参赛指标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

    九、赛程安排

    赛程初步安排见附件1

    十、工作分工

    大赛日常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学校大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会务组、赛务组等。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校赛、省赛和国赛工作,并做好上传下达等有关工作;学工处、校团委负责深入学生群体宣讲,调动学生参赛积极性,并协调有关工作;研究生院主要负责协调研究生参赛事务;各学院竞赛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参赛事务并完成分配的参赛任务数额要求(见附件3)。

    十一、报名要求

    报名方式:所有参赛项目都必须在全国大赛官网“https://cy.ncss.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
    提交方式:请所有参赛团队负责人将《中南民族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信息汇总表》( 附件2)电子版《商业计划书》 电子版于2021年5月20日12:00前打包并重命名为“负责人班级”发送提交至创实部邮箱chuangxsjb@163.com
    若为跨学院组队的队伍,只需在负责人所在队伍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