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结构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次数:

 

 

 

民族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学校独立建制单位,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学校聘任。主任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教学管理及中心的建设规划,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落实中心的各项教学与管理任务。中心内部成立“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校、中心“实验教学二级督导”,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由中心聘请平台负责人与资深教师担任,负责实验教学计划的审定、实验室的设置与调整、实验课程体系建设、教学质量评估等事项。中心的重要改革和建设,必须经过“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和项目应经学校批准后实施。二级实验教学督导分别在学校和中心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的监督。

中心人员由实验教师队伍、实验教学管理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组成。实验教学教师队伍负责完成各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在中心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安排、协调各项目实验教学任务,收集、整理、保管各种教学档案材料,编制实验中心的各种经费预算,落实中心实验室资产与财物的管理。实验技术人员主要进行辅助教学、实验室和大型贵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中心人员组成结构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