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族有自己的历法,俗称“水历”。 据《水书》记载:水历一年分为四季12个月。水历5、6、7三个月为“盛”季,相当于阴历的正月、二月、三月;水历8、9、10三个月为“鸦”季,相当于阴历的四月、五月、六月;水历11、12、正月为“熟”季,相当于阴历的七月、八月、九月;水历2、3、4月为“揶”季,相当于阴历的10月、11月、12月。
水历以阴历八月水稻收割时节为年终,以适种小麦作物的阴历九月为正月。随农事定岁月。水历吸收了阴历的大建、小建,将全年12个月有大、小月之分,大月30天,小月29天,一般一年为354天,比一回归年短11天多,于是又采用阴历19年置7闰法,将闰月置于水历9月与10月(阴历的五、六月)之间,基本上采用天干、地支和二十八宿相配来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