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管理制度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10-22    访问次数: 

      为加强我院学生教育管理,不断开创我院学生工作的新局面,积极推动校风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有关规定:

      一、通报批评制度

      学院对违纪程度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的学生进行院内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张贴在学院布告栏,同时下发到各班级,由各班在班会上进行通报。情况严重者由学院上报校学生工作处进行处理。

      二、班会制度和分团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般情况下,班会每周开一次,分团委民主生活会每月开一次,团支部生活会每两周开一次。

      三、晨跑制度

      音乐专业学生进行晨跑,舞蹈专业学生为早功。在正常教学时间内,每天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晨跑地点并签到,晨跑时间为:早晨6:407:20。由各班班委组织签到,考勤表每周五汇总交纪检部,纪检部每周日晚7:30送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表要包括应到人次、实到人次、出勤率。院学生会每周要组织进行检查。

对于每个月晨跑全勤者和出勤率最高的班级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对于每个月出勤率不足50%的学生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早上做勤工的学生、参加学校、院内有关组织活动的学生、请假的学生,经批准后可按出勤对待。

      四、寝室和教室(琴房)管理

      每个学生皆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好寝室卫生。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我院一律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上报校学工处进行处理。特别禁止在寝室违规使用电器、做饭做菜、酗酒滋事,以及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每个寝室要推荐一名负责任的寝室长,负责本寝室一切事物。寝室长直接向班长负责。

      禁止在校外租房居住。一经发现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将上报校学工处处理。

      每个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不得在公用教室(琴房)存放个人物品或随意丢弃垃圾,要爱惜使用教学设备,课后应及时关闭电脑、投影仪和空调等设备。

      五、学生宿舍上网管理

      学校对学生宿舍的校园网络线路实行定时开放,开放的时间为每天早晨6:30至晚上11点(周末和假期延长至晚12点)。使用其他网络的学生也不得超过规定的上网时间,学生因过分迷恋网络而影响学习或宿舍人际关系者,学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干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乃至由有关国家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请假制度

      学生有事、生病、不能按时返校、不能上课、不能晨跑等,必须事先向辅导员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者,皆视为无故旷课。

      未经请假,一个月内无故旷课累计在三个学时以上者一律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七、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

      学生干部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者,学院均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同时给予撤职等处理。

      八、其他

      本规定由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相关规定请查阅学校和学院学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


                                                             中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