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3〕5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负责人等组成。
2.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细则,遴选参加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组织命题和指导面试工作,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与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总体安排,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程序
1.确定复试名单
(1)确定复试分数线。根据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分布状况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分配如表1:
表1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各专业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分配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指标分配 (总计42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28 |
45 |
68 |
8人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338 |
45 |
68 |
6人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327 |
45 |
68 |
13人 |
思想政治教育 |
329 |
45 |
68 |
8人 |
党的建设 |
339 |
45 |
68 |
7人 |
(2)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总体生源情况以及各专业需求,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50%。根据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提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学院以电话方式或者网络工具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并告知复试时间、方式、复试注意事项等信息。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学院通知考生本人,复试在学院进行。
(4)我院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2.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3年4月1号上午8:30-11:30在1号楼501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3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学院在复试之前,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审查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参见表2:
表2 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材料内容 |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往届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 |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
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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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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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政治思想鉴定表(样表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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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本科(或专科)成绩单(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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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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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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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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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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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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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学历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诚信教育
考生须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5.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将在复试前发布考生复试流程和具体时间表,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6.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
1.复试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
2.复试的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
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以《中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公布的为准(具体见表3)。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闭卷考试,学院自行组织命题、印卷、封装、保密等工作。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表3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学院代码及名称 |
招生专业 |
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
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
012马克思主义学院(027-67842214) |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①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参考书目: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
①马克思主义哲学 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参考书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2)宋涛:《政治经济学教程》(第十三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参考书目: 本书编写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
0305Z1 党的建设 |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
①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 参考书目: 1)毕红梅,陈万柏:《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2)郑永廷,骆郁廷,王仕民,胡树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
(2)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学院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建设五个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成员(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组成。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单上签字。
(3)外语水平测试:由学院组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参与外语水平测试的面试教师一般不少于3名。满分100分。
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
(4)同等学力加试:按招生简章事先公布的科目(具体见表3)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4月1日(笔试)、2日(面试、英语)。
复试地点:11号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测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2)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5.复试其他要求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3)学院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加强业务培训、政策宣讲,明确责任,强调纪律,规范有序,安全平稳。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仔细审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和监督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笔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5.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所剩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信息公开公示
及时、充分、规范的对复试细则、录取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对外公布。
咨询、举报电话:027-67842099。
六、违规处理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规章制度,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监督。
(二)接受学校巡视。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和学校研究生院的文件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