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校园无线网(以下简称校园无线网)是校园有线网络的补充和延伸。为规范校园无线网的建设及使用,实现无线设施的规范运行和科学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园无线网由网络技术中心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实施并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第二条为保护校园无线网的正常运行,在校园无线网覆盖范围内,用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架设2.4GHZ或5.8GHZ的无线网络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无线网络设备的,须向网络技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安装理由、安装方式、安装设备类型及发布的SSID(服务集标识),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送交网络技术中心审核,在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无线设备的安装使用。在校园无线网覆盖范围内,如发现未经备案或未按照要求进行安装、配置的无线网络设备,由网络技术中心对该设备所在端口做封闭处理;如该设备对校园无线网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网络技术中心将敦促用户所在单位,要求拆除违规设备。
第三条对于私自架设和校园无线网接入SSID相同或相似的无线网络用户,网络技术中心有权封闭用户设备所在端口。因实施上述行为致使无线用户误接入,造成用户数据被劫持或窃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学校将保留采取法律救济的权利;情形恶劣、盗取网络资源的,根据相关规定将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校园无线网支持IPv4和IPv6两种协议。
第五条我校在册学生、教职工(含在册在编及招聘教职工)采用实名上网,连接校园网SSID(我校无线SSID号为“SCUEC”)时需要进行认证,采用浏览器Portal页面进行认证(支持用户无感知认证),需要使用登录我校“信息门户”的数字化校园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连接运营商SSID需要使用运营商提供的账号和密码。
第六条教职工用户免费使用校园无线网络;学生用户不单独计费,采用与学生宿舍相同的上网计费方式。
第七条所有使用校园无线网的用户,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制定的《中南民族大学校园网学生宿舍上网管理条例(民大学管[2005]18号)》、《中南民族大学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条校园网无线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严禁故意损坏无线网设备及设施。依照“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网络技术中心将要求损坏人进行原价赔偿。
第九条本办法由网络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南民族大学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