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公文和函件的管理,规范流程,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涉及中心所有的公文和函件收发工作统一由办公室办理。
一、收到校内外和校内各部门的文件、通知、函件等,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并报中心领导批示。
二、办公室的收文流程包括:签收、编号、登记、分送、阅示、分办、催办、保管、归档、销毁等。
三、中心对外报送的材料,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方可对外报送。
四、相关人员使用公文、函件时,须到办公室办理借还手续。
五、办公室应建立和维护相关公文和函件的电子台帐,便于查阅。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O一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