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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

发布时间:2016-03-28 作者:

中南民族大学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我校重要的基础建设之一。为保证校园网能正常运行,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联入校园网的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本守则。

一、联入校园网的单位及个人必须熟悉并自觉遵守《中南民族大学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

二、校园网的软、硬件资源仅允许用于与教学、科研、管理有关的活动,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传输、电子邮件通讯、新闻发布或在电子公告牌(BBS)上发布信息,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性质和范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商业活动。

三、联入校园网的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南民族大学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以外的任何用户。

四、违反本守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对其提出警告和关闭其网络通信,情节严重者,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1、制作、查阅、复制或转播下列信息:

(1) 煽动分裂例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论;

(2) 煽动抗据、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 捍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IP地址、电子邮箱等网络资源。

4、私自转接、转让用户网络资源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破坏程序。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五、如发现他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行为,应及时报告违规者单位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OO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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