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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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施意见

(民大党发〔2022〕16号)

2022年3月3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意见》(厅字〔2021〕46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号)《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教关委函〔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优势和作用,推动新时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发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学校关工委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校关工委是在校党委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在职同志参加,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学校关工委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在把握方向、提出任务、组织建设、协调服务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为主体,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建设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将关工委工作纳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总体格局,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纳入职能部门和学院的责任范围。要充分发挥“五老”理想信念坚定、经历阅历丰富、专业造诣深厚、师德师风高尚、悉心关爱学生、深受学生尊重的独特优势,注重培育和崇尚“不忘为党育人初心,牢记立德树人使命;坚持服务青少年正确方向,奉行老有所为发热发光”的关工文化,坚守和弘扬“忠诚教育、关爱后代、无私奉献、务实创新”的“五老”精神。

二、准确把握学校关工委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学校关工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造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方针

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主动作为、协同创新,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努力贴近主渠道、贴近青少年、贴近老同志,配合主渠道和青少年教育的实际需要,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努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少年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

3.坚持改革创新。把握时代脉搏,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推进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保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生机活力。

4.坚持面向基层。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依靠基层、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对二级关工委组织的建设和指导,提升二级关工委组织力、执行力、凝聚力,夯实关心下一代工作基础。

(四)主要任务

1.聚焦铸魂育人,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道德品质,养成文明行为。

2.服务现实需求,支持和帮助青少年全面发展。一是组织动员“五老”结合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帮助青少年提升文化素养和技术技能,通过传帮带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二是参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开发具有关工特色、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促进青少年增强体质、提高审美能力、养成劳动习惯。三是着重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人生规划指导,加强思想引导心理疏导,注重解疑释惑,化解追星、“饭圈”等负面文化影响。

3.进军“三个战场”,促进和助力家校社协同共育。巩固传统的学校“战场”,开辟社区“战场”,挺进家庭“战场”。一是参与指导家庭教育,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二是参与社区青少年教育,协助社区及相关部门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三是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对青少年成长环境的调查和理论研究,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现主流价值观的有效传递,守护好网上精神家园,为青少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三、推进新时代学校关工委建设

学校关工委要巩固和提升组织建设成果,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强化队伍为基础,以完善体系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开拓创新为特色,全面提升新时代关工委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建设,明确日常办事机构。校党委要加强对关工委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关工委两级组织体系。学校二级党组织成立二级关工委,加强各二级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关工委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五年为一届,主任、常务副主任可连任,遇有特殊情况,经同级党组织批准,可提前或延期换届。关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关工委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班子建设,优化领导班子成员结构。学校关工委主任由分管离退休工作的现职校级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组织能力强、工作水平高、德高望重、身体健康的退休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有关校党委常委担任,委员单位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等相关部门组成。学校关工委秘书处挂靠离退休工作处,秘书长由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秘书长由离退休工作处分管工作负责人和“五老”代表1-2人组成。二级关工委由3-5人组成,可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1名,委员若干名,主任一般由本单位党组织书记担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关工委工作基础。要根据新时代“五老”队伍的新特点新变化,采取组织发动、典型带动、奖励促动等方式,动员更多有热情、有能力、有干劲的“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升核心层、巩固骨干层、扩大参与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要把“五老”骨干纳入学校“三全育人”队伍建设体系,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

(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关工委各委员单位联合行动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制度,提高工作水平。

(五)加强经费保障,为“五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了保证关工委工作能顺利开展,学校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办公条件,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关工委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对担任关工委领导和坚持日常工作的“五老”,解决必要的交通、误餐、图书资料等工作经费。对经关工委批准,为学生作报告、讲党课和参与教师培训讲课等的“五老”,可参照现任同级职称教师课时费标准予以补贴。对担负关工委工作的“五老”骨干,应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探望慰问。

(六)加强领导指导,积极宣传激励。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发挥现职党政领导主导作用,以“党建带‘关’建”为引领,每年至少听取1次关于关工委工作的专题汇报,并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党建责任制督查考核内容,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等专题会议,要邀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要大力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典型,为全方位育人营造良好氛围。

四、不断创新新时代学校关工委工作方法

(一)打造工作平台和创建活动品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和典型引领作用,总结、宣传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深化现有工作平台、活动品牌内涵,打造新的工作平台和活动品牌,增强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开展调查研究。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青少年成长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探索工作举措,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协同配合。主动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加强与群团和社会组织的联系合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选树先进典型。遴选和树立“五老”先进典型,通过宣传“五老”精神和感人事迹,使广大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学习有榜样、工作有目标、前进有方向。

(五)强化宣传引领。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强化关工委宣传阵地建设,为全社会共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五、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民大党发〔2018〕38号)同时废止。

(二)本实施意见由中南民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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