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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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项目申报】关于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后续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由于疫情带来的影响,近期,拟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反复咨询相关问题。学校现就申报人普遍关心的后续相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1.关于受理时间及材料要求

截止目前,全国、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仍未明确最终受理时间及材料要求。据悉,上级单位一旦发布受理期限,给学校预留的时间会非常短,申报人也将无法再进行修改。因此,申报人不能“等待”“观望”,须先按前期通知做好充分准备。

学校会紧密关注上级部门最新安排,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2.关于论证辅导

学校鼓励各单位,在材料提交前,统筹安排时间,继续组织做好项目论证辅导工作。

疫情期间,多个单位积极探索了“学院+基地+工作坊+个人”论证辅导模式,值得学习推广。同时,前期各单位组建的“专家定向(多对一、一对一)帮扶机制”要运转起来,切实发挥实效。

3.关于形式、资格审查

形式、资格审查是最基础的工作,不能有半点疏忽和差错。前期,学校多次发布通知,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指出了仍然存在的部分问题,要求学院、申报人进一步排查、自查,并进行整改。

目前,形式、资格审查工作要继续跟踪,不能放松。学院、申报人要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对各事项逐条检查,特别是参与成员,务必与其电话确认。各单位组建的“形式审查领导小组”要发挥关键性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彻底。

4.关于申报人撰写心态

疫情导致受理周期延长,客观上影响了申报人的撰写心态。部分老师出现了疲倦、厌倦等问题。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人的关怀,克服消极情绪,坚定信心。各申报人也要自我调整,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要辩证地看待特殊情况,继续保持活力、充满动力,耐心打磨文本,专注质量提升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