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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省卫生健康委2021~2022 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要求,2021~2022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我校可申报以下两类:面上项目、青年人才项目。

面上项目

该类项目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临床诊疗、疾病防控、中医药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在疾病预防、诊治、康复、护理、健康促进和监管治理等方面开展研究,充分体现我省特色和优势。面上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青年项目

该类项目为培育一批中医药领域的优秀学术骨干,建设湖北省中医药行业青年科学人才队伍,支持中医药领域具有科研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开展自主选题研究为主的科研项目。青年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二、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青年人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硕士以上(含硕士)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此次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4.凡省卫生计生委资助的尚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

5.已获得政府资助或已申报省卫生计生委(西医类)项目类别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优先推荐本年度未进行省科技厅、教育厅等项目来源单位系统申报的项目。

6.联合申报项目应在申报中以协议或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及知识产权归属等。

(二)申报条件

1.研究内容应符合《湖北省卫生健康委2021-2022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2.选题立足于国内前沿水平,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研究目标明确,科研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3.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研究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涉及实验研究的课题,实验研究工作必须在经省级部门以上(含省级)认证的科研实验室进行(请随申请书提供具有承担课题实验研究的工作条件);涉及临床研究的课题,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临床研究对照药品应当是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请随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人的中医药研究(包括对可辨认身份的人体组织或数据的研究)需经过所属地域或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请随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我校限申报3项。由各学院进行推荐申报,学校对推荐的项目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择优报送省卫健委。

2.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湖北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3.科发院通知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申报时限

各学院推荐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按时完成推荐,并将签字盖章《2021-2022年度湖北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及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交科发院523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282373772@qq.com

联系人:杨鸣明 白云

联系电话:027-67842040

附件1: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1-2022年度湖北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湖北省卫生健康委2021-2022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