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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60号)要求,现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为做好我校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注重提名创新团队中的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提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每位被提名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中的一项。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3.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提名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提名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4.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5.我校可提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各学院提名候选人(团队)名额各限1人(个)。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每个奖项学院限推荐一人,相关材料需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提名截止日期:2022年1月8日。学院推荐总人数超过学校提名数的,学校将在学院提名基础上组织评审并予以公示。

具体事项详见中科协通知:https://www.cast.org.cn/art/2021/12/23/art_460_176195.html

联 系 人:邵祥东

联系电话:67841106

联系邮箱:sxd@mail.scuec.edu.cn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1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