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的作用,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集中展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实力,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21年度候选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1.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1项。
2.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
3.所在二级单位应负责对被推荐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学校负责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各二级单位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同时制成纸质文件(需加盖公章)和电子文件(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PDF版)。
5.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6.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电子文档(Word版),请登录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网页“司局通知”栏目中下载,网址为:http://www.moe.gov.cn/s78/A16/tongzhi/。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单位在10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到科发院527办公室,学校于10月25日前确定推荐项目(1项)。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21年10月25日-11月10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
2.请各二级单位在11月8日前将学校确定推荐项目的《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3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科发院527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3.在2021年11月10日-11月30日期间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21年12月1日前告知科发院,学校按申报条件和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科发院联系人:邵祥东
联系电话:67841106
E–mail :kfycgk@mail.scuec.edu.cn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技术支撑:
联 系 人:黑晓军,房轩宇
联系电话:13907134651,15391856065
十大科技进展申请QQ群号:134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