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学校决定在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置“研究阐释中央民族工作精神”专项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紧密围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可结合参考指南和个人研究基础自拟题目,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选题指南如下: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研究
3. 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研究
4. 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的经验和启示
5. 中华民族共同性研究
6. 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研究
7. 民族地区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8. 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视觉形象
9. 中华民族共同性形成的历史与特征
10. 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路径
11. 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的目标与路径
12. 讲好中华民族故事的海外传播与实践路径
13. 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
14. 城市民族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15.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
16.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区实践
17.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乡村振兴
18. 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与路径
19. 如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20. 东中部地区如何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
21.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人类学民族学学科建设
二、结项安排及成果要求
1.资助额度。本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
2.结项要求。本专项课题达到以下其中之一的条件要求即可提出结项申请:(1)发表1篇G等级及以上论文;(2)研究报告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或被国家民委内刊、《智库成果要报》、《社情民意》采用刊发。
3.研究期限。本专项课题结题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31日前。
三、申报要求
1.作为负责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并主持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2.在研的各类中央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请之列。
3.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的内容重复申请本专项。
4.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册人员。申请人及参与者的职称、职级以学校人事部门认定为准。
5.在本专项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南民族大学,并标注“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编号)”。
四、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有申报意愿和能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申报。
2.各单位科研秘书对申请书内容及项目组成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提交本单位进行评审排序及公示后,报送至科学研究发展院。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3.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上报的申请书纸质档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于页面中缝装订成册,其中原件1份)。汇总表1份(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037973346@qq.com。
4.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各单位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联系人:窦赛 电话:67843847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