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6号)要求,充分发挥人才工作在支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本单位从事相关研究领域的教师进行申报,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院士专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
(二)从事或研究领域符合我省重点产业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能够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企业需求见附件1);
(三)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四)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其中院士不超过70周岁。
二、服务方式和时间
院士专家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等形式提供服务。服务从2021年6月开始,服务期限为6个月,鼓励院士专家与企业协商,按照短期多次、力求实效的原则确定具体服务时间。服务期内赴企业服务一般不少于3次,总时间不少于7天,争取每去一次帮助企业解决1-2个具体问题。
三、支持措施
院士专家服务期满完成任务后,每人给予补助5000元,由组织单位支付到专家个人账户。
四、有关事项
1.请校内各单位根据分配的企业需求(详见附件1),根据研究方向按照1个企业需求大致匹配1名专家的原则,并填写《院士专家企业行推荐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2)。
2.为提高匹配精准度,建议专家本人与企业提前沟通需求,省人社厅将适时把我校推荐的专家人选有关信息反馈相关对接企业,经确认后纳入选派名单。
3.请贵单位于5月13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专家推荐表(附件2)反馈科发院。
五、截止时间
校内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
联系人:邵祥东
联系电话:67841106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