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举措》,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选派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工作实施方案》(鄂经信科技[2020]7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3月,省经信厅启动了第二批“科技副总”选派工作,面向中小微企业征集“科技副总”服务需求,目前提出有效服务需求的有776家。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选派资格条件,参考建议推荐原则(附件1),对企业自报与专家已协商一直的需求,由科发院统一通知各相关单位,请各单位审核推荐;对企业虽指定拟合作高校院所但未指定专家或指定专家但尚未协商一致的、未指定拟合同高校院所的需求(附件2),请各位老师与相关企业沟通,并填报《高校院所“科技副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由单位组织遴选推荐。请各单位于5月7日前将《高校院所“科技副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报送至科发院527办公室。
校内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
联系人:邵祥东
联系方式:sxd@mail.scuec.edu.cn 67841106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