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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研究选题应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要夯实基础研究,注重学科交叉,拓展研究新领域新方向;要注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研究选题应结合本人的学术专长、研究基础、本学院学科研究方向(附件1),也要参考上级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等课题指南。

二、项目类别

分为自主选题专项(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项目培植专项

(一)自主选题专项

自主选题专项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自主研究其目标是培育与提升教师和科研人员基本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研究期限为2年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项。

2.青年项目:资助额度3万元/项,申请未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出生)

财政部、教育部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科研进展、科研产出、人才团队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绩效监控,我校须每年报送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及绩效管理年度情况。

申报人应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设计项目预期研究成果,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为起点和依托,努力提高科研效益和成果产出,确保科研活动的持续性。预期成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作为评审重要依据之一。完成立项后批准的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即可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

国家级重大项目培植专项

该专项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通过学校评审后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课题组予以资助。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首席专家填写附件3和附件7,由学院统一上报,经科发院组织认定后即可结题。

三、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报限定如下:

1.作为负责人,本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数(含负责主持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2.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学校相关资助。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处理。

3.在研的各类中央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请之列。

4.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册人员申请人及参与者的职称、职级以学校人事认定为准。

申报人应认真学习《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民大发〔2017〕42号)等文件,凡在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我校,且标注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编号)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Grant Number)凡不标注本专项编号的结题材料,学校均不受理。特别注意: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要求,该类项目结题只能唯一标注其项目编号。

四、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结合学科发展方向和特色优势,积极动员有申报意愿和能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科学研究发展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单位科研秘书对申请书内容及项目组成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提交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排序及公示后报送至科学研究发展院.经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后确定立项。

3.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自主选题专项需报送附件2一式五份,申请国家级重大项目培植专项需报送附件3及附件7各一份,以上材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附件4汇总表1份电子版发送至scuec-kfy-skxmk@qq.com

4.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各单位受理时间:20213月5日;

学校受理时间:20213月12日。

联系人:窦赛,电话:67843663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1年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