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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工作】关于常态化征集湖北省实验室体系(大设施)亮点科技成果的通知
作者:窦赛    来源:科学研究发展院    时间: 2025-09-06

各湖北省实验室及挂靠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好发挥我省实验室体系、大设施创新策源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实验室、大设施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省科技厅现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大设施)亮点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现将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为主完成或参与完成,在报送日两年内产生或实现应用的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关键核心技术和标志性创新产品。前期已入选亮点科技成果的不得再次申报。

1.基础研究成果:在科学上有重要的发展,重大原创性理论创新,获国际学术同行认可的成果。

2.技术创新成果:解决了国内应用领域关键性技术问题,在行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3.标志性产品:在国之重器、国家重大工程和设施等得到成功应用的替代进口、全国(球)领先产品。

二、征集程序

1.各实验室或挂靠单位按要求填写《湖北省实验室体系(大设施)亮点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 1),提交表中涉及内容的佐证材料,作为后续遴选评价审核的依据。

2.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挂靠单位对征集的成果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每月汇总后报科学研究发展院,科学研究发展院每月集中报送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3.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对征集的成果遴选评价后,赋予入库登记编号,将其纳入亮点科技成果库并重点培育。

三、成果运用

1.将亮点科技成果纳入我省实验室种子基金投资项目库,由湖北省实验室科技成果投资转化联盟对亮点科技成果开展重点跟踪服务,全方位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2.将亮点科技成果报送、入库数量及成果转化成效,纳入实验室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对符合条件的、具有较高持续研究价值的亮点科技成果,优先纳入下一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给予持续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省级科技奖励。

4.定期在省科技厅网站、科创企业“智慧大脑”、科惠网等发布亮点科技成果,开展媒体宣传报道。

四、有关要求

1.各实验室按时择优报送科技成果,填报信息及相关附件不得涉密,涉密成果不参加征集。每个省重点实验室全年报送数量不少于1项。

2.各实验室及挂靠单位要将亮点科技成果征集工作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负责成果的征集、审核及推荐工作,确保成果的先进性、材料的真实性,成果知识产权清晰,无侵权和产权纠纷。

3.即日起,各实验室请于每月20日前将成果信息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提交1份纸质版。

联系人:窦赛

联系电话:027-67843847

邮箱:2049510@mail.scuec.edu.cn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5年9月6日

 

   责编:蔡灿武    审核:张道洪    上传:窦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