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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申报】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鸣明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时间: 2026-03-11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学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涉密除外),均可参评。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奖项数量为400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学科组奖励名额,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需要,依申报数按比例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各学科各等级奖项可空缺。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资格

1.在本评奖年度范围内,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或研究湖北重大现实问题的省外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可申报;

3.合著(编、译)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申报者不是第一作者的,必须征得第一作者书面同意;

4.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高校除外)、省社科联驻会主席不能申报;

5.成果作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能申报。

(二)参评成果条件

1.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2.系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围绕同一主题发表的论文(3篇及以上,且第一作者相同),可作为系列论文参评;

4.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参评;

5.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论文申报;

6.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论文需提交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7.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8.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3)教材和教辅;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

四、申报要求

1.坚持回避原则,申报本届成果奖的专家学者不得担任本届评委。

2.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3.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sas.csdcinfo.cn

4.成果需分组申报: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图书情报学)、哲学与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语言学(新闻学)、文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与体育学、艺术学、民族学与文化学(宗教学)、市州组。

5.实物材料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下载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1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在“申请者承诺”处签名

(2)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6.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成果原件、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袋档案袋封面用申报表封面直接打印粘贴

五、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8日17:00

截止3月18日17:00前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2.网上审核: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0日17:00

截止3月20日17:00前显示“社科联审核同意”为系统申报成功。

3.提交实物材料: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5日,以学院为单位集体报送。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杨鸣明

电 话:027-67843907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6年3月11日

   责编:李金    审核:张道洪    上传:杨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