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第十四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学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包含以下内容: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公开发表的论文;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涉密除外)。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奖项数量为400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报条件
1.署名第一单位为中南民族大学的上述科研成果。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校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南民族大学的,可申报参评。
3.合著(编、译)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申报者不是第一作者的,必须征得第一作者的书面同意。
4.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5.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且主要作者相同。
6.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翻译(论文需提交全文中文翻译,著作需提交摘要中文翻译)。
7.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
(6)成果作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本届评奖。
四、申报要求
1.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2.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hsas.csdc.info。
3.申报人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奖,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4.成果需分组申报: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经济学、管理学(图书情报学)、哲学与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与体育学、综合组(民族学、宗教学、艺术学等)、市州组。
5.实物材料申报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装订,在“申请者承诺”处签名。
(2)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包括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所有申报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用申报表封面直接打印粘贴。
五、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0日17:00;
截止2月20日17:00前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2.网上审核: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4日17:00;
截止2月24日17:00前显示“社科联审核同意”为系统申报成功。
3.提交实物材料: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6日17:00。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杨鸣明
电 话:027-67843907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