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首页 - 项目申报 - 正文
【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包玲    来源:国家民委办公厅    时间: 2026-09-25

校内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布了《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详见链接: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609/1195349.shtml)。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动员

各单位积极动员,摸底申报意向。在9月28日17:00前将本单位《附件1: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547967@qq.com。


二、工作安排

1、申请人填写《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以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内容。

(3)申报项目的成果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资助或奖励;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已经签订出版合同、纳入出版社出版计划或有出版社推荐的研究成果优先。

(5)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2、学院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意识形态进行审核。对纸质版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于10月7日17:00前统一报送,将签字盖章版的《附件3: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6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1份、课题申请表、申报成果各一式1份报送至科发院社科项目科(行政楼526)。纸质版材料均采用A4纸双面印制,课题申请表采用左侧骑马钉装订,申报成果采用胶装。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同时,将以“申请人单位+姓名”命名的申请表(word格式及盖章后的PDF格式)、一览表(excel格式,电子版无需盖章)、申报成果汇总后发送至电子邮箱76547967@qq.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年份+姓名+课题名称+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后期资助课题 联系咨询电话:010—66508139

后期资助“古籍专项”课题 联系咨询电话:010—66508111


联 系 人:包玲

联系电话:027-67843663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6年9月25日


   责编:蔡灿武    审核:张道洪    上传: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