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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资助项目的校内通知
作者:肖蒙    时间: 2026-04-17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fund_work_detail/5552.html)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认真学习,确保申报资格符合要求。国家艺术基金分为单位项目和个人项目,单位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个人项目由申报人自行申报。

二、学校申报安排

2026年5月13日前,各单位提交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申报简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社科项目科,电子版发至邮箱578647951@qq.com;

2026年5月20日前,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项目涉及重大题材的,由学校统一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出具审读意见,未汇总或逾期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不予受理;

2026年5月30日前,学校组织评审,提交申报清单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逾期未报送的项目,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不予受理和审核;

2026年6月10日前,学校组织系统申报。

联系人:肖蒙、李姝言

联系电话:027-67843663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6年4月17日


   责编:蔡灿武    审核:张道洪    上传:肖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