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召开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湖北)指南建议工作会的通知》,为做好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湖北)指南建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湖北)由我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项目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等工作,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运行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按规定共同限项申请。项目一般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
二、指南领域方向
围绕国家科技创新战略部署、湖北重点产业前沿技术探索,按照电子信息、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人口与健康、能源与化工、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海洋科学等领域,组织指南征集。
三、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规范性。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原则上150字以内,同时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3.包容性。避免明显限制性要素,在体现湖北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的前提下,保持一定包容性。
4.安全性。指南建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2项及以上,承担过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者优先。
3.指南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要综合考虑个人限项等因素,确保最终被采纳的指南都能有效组织申报。
四、指南征集方式
科技厅下达我校推荐指南建议指标数为1项,各学院推荐至学校的指南限额数2项。
各学院应于2026年4月27日前将本单位指南建议书提交至科发院,科发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指南建议的审查与推荐工作。
2.申请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湖北)指南建议书(附件1、附件2),由学院统一将附件1、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相应邮箱,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行政楼526办公室。
联系人:白云
联系电话:027-67842040
邮箱:544820490@qq.com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