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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白云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时间: 2026-01-09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现就申报202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科技管理委托项目)。其中,青年人才项目与重点项目限省属公办高校申报,我校仅可申报指导性项目。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湖北“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新需求,研究方向面向自然科学领域;二是研究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学风端正;四是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尤其是结合“双百”科技赋能工程与对口县市区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优先予以立项。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指导性项目。选题主要面向应用研发、校企合作和成果转化方向,经费自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内容包括前沿交叉研究、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转化等,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支持团队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

3.创新团队应是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指标

(一)科研项目。指导性项目我校限报10项,申请人应为已通过中央专项经费等支持的教工,项目立项后学校自筹经费不再资助。

(二)创新团队。我校限报1项,申请人应为已通过中央专项经费等支持的教工,项目立项后学校自筹经费不再资助。

三、申报流程

1.指导性项目。项目申报人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材料交至学院汇总后统一于2026年1月15日10:00前向科学研究发展院报送《申请书》和项目支撑材料一式五份、《汇总表》纸质一份(纸质汇总表需盖学院公章)。

2.创新团队项目。项目申报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于2026年1月15日10:00前向科学研究发展院报送《申请书》和项目支撑材料一式五份。

3.所有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科学研究发展院邮箱:544820490@qq.com。

4.科学研究发展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厅,待公示无异议后组织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网络填报。

四、系统填报

1.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学校推荐申报的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由项目负责人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网址:http://ust.e21.edu.cn)完成《申请书》填报,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获学校推荐项目的专家评审打分表、清单和申报公文加盖学校公章后由科学研究发展院负责扫描上传。

2.请各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工作纪律。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二)加强项目审查。优先支持尚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参与申报,同一类别项目已申请立项的不能重复申报,人文社科、艺术类和管理类等类别项目不能参与申报。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防止非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杜绝重复申报行为。

(三)推动“人工智能+科研”行动。各单位要主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组织科研人员学好用好各类人工智能工具,探索人工智能与各领域研究的协同创新。按照通知要求我校申报的科研项目中使用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的原则上不低于总项目数的20%。

联系人:白云

联系电话:027-67842040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

2.《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3.《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

4.《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申请书》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6年1月9日


   责编:侯睿    审核:张道洪    上传: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