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计划,强化有组织科研,提升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与立项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策划,整合校内外资源,加强申报指导与服务,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一)动员对象
重点动员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1. 近五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特别是青年博士;
2. 近五年获得学校各类经费支持的教师(包括引进人才经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平台建设经费、学术团队经费等);
3. 近五年承担国家民委、湖北省、武汉市等各类科研项目的教师;
4. 曾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特别是青年基金的教师;
5. 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教师;
6. 入选学校学术人才计划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请重点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40周岁(年龄计算至2026年)。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三)申报限制
根据往年申报条件规定,以下情况不得跨类别兼报,请拟申报老师做好申报规划,尽早确定申报类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同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二、支持政策
(一)经费支持
学校将通过“申报支持”与“持续支持”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立项的全过程支持。各学院应统筹利用学科建设经费、科研发展基金、国家基金工作坊经费等资源,切实强化项目申报前的论证工作,提升申报质量与立项成功率。
1.申报支持
学校设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论证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评审等相关费用,经费由学院与学校各承担50%,学校年度支持每个学院上限为5万元。为规范经费使用并提升论证实效,各学院在组织专家指导论证会前,须提前向科发院报备,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专家信息及会议主题等。所有申报论证活动均需有科发院工作人员参与,方可纳入学校经费支持范围。
2.持续支持
依据《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获批次年给予后期资助项目支持。同时,对于具有潜力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类项目的团队,学校将予以重点培育和专项支持,推动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突破。
(二)相关配套支持
为加强有组织科研,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学校将出台以下配套制度:
1.提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权重
(1)自2024年起,已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中,加大其在二级单位考核中的权重。
(2)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及学术人才评选等工作中,提高国家基金项目的评价权重。
(3)对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总目标的单位,授予“科研先进管理组织单位”称号,并给予经费支持。
(4)对科研业绩突出且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授予“科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经费支持。
2.人员支持
对获得国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及预备师资等名额上予以倾斜支持。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确定选题和收集资料(2025年10月)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对本单位教师的研究基础、研究方向、研究传统和申报条件等进行认真梳理,积极组织动员申报。组织教师学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近年课题指南和立项名单等材料。各位老师要集中精力开展课题研究的前期资料收集整理,研究方案的预调研等工作。
第二阶段:全校动员,举办申报培训会(2025年11月)
11月份,学校将组织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培训会、社科研究方法和学术能力培训讲座等。会上,校内外专家将分析近年来项目申报趋势、特点与资助重点,培训如何选题与论证、课题申请书填报要求与注意事项等。
请各单位将拟申报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类别等简要信息(格式见附件1)于11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科发院社科项目科。
第三阶段:撰写申报书,组织初评和论证(2025年12月)
申请项目的教师要认真撰写课题论证,为正式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各单位要召开课题申报专家论证会,压紧压实课题申请书论证这一关键环节,召集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拟申报的选题和课题申报书进行指导和评议。申报人员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第四阶段:认真组织复评(2026年1月-2026年2月)
寒假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专家进行复评。之后,将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1式5份)报送科发院,未经过学院组织的评审论证的申请书学校一律不受理。科发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选题和申请书进行评审。申报人员要利用寒假时间这一课题论证的“黄金期”“冲刺期”“决胜期”,继续研读文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课题申请书。
第五阶段:学习申报公告,形成定稿(2026年3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预计将于明年3月左右下达《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申报人员要认真研读,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围绕重点方向及时调整和优化课题申报。学校将及时召开课题申报说明会,传达有关精神,对申请书撰写等事项进行专项培训。
申报人员于规定时间正式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各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交至科发院。科发院将组织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核查,完成电子文档收集、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确保零差错地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各学院要做好项目申报的动员、组织工作,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抓细项目申报的过程、抓实项目申报的论证、提升项目申报的质效,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科项目科。
联系人:肖蒙、李姝言
联系电话:027-67843663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5年10月16日
- 附件【附件: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