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与立项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组织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协同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与社会影响力。请统一部署、精心策划,整合校内外资源,加强申报指导与服务。
一、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倍增计划要求,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各学院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可申报项目数
学院 |
专任教师人数 |
在研项目数 |
2026年可申报项目数 |
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97 |
6 |
91 |
数学与统计科学学院 |
54 |
7 |
47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 |
76 |
7 |
69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41 |
6 |
35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75 |
29 |
46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39 |
10 |
29 |
生命科学学院 |
59 |
15 |
44 |
药学院 |
60 |
28 |
32 |
经济学院 |
86 |
0 |
/ |
管理学院 |
69 |
1 |
/ |
国家安全学院 |
31 |
1 |
/ |
教育学院 |
37 |
2 |
/ |
合计 |
724 |
112 |
393 |
二、支持政策
(一)经费支持
学校将通过“申报支持”与“持续支持”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立项的全过程支持。各学院应统筹利用学科建设经费、科研发展基金、国家基金工作坊经费等资源,切实强化项目申报前的论证工作,提升申报质量与立项成功率。
1.申报支持
学校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论证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评审等相关费用,经费由学院与学校各承担50%,学校年度支持每个学院上限为5万元。为规范经费使用并提升论证实效,各学院在组织专家指导论证会前,须提前向科发院报备,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专家信息及会议主题等。所有申报论证活动需有科发院工作人员参与,方可纳入学校经费支持范围。
2.持续支持
依据最新《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获批次年给予后期资助项目支持。同时,对于具有潜力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类项目的团队,学校将予以重点培育和专项支持,推动高层次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突破。
(二)相关配套支持
为加强有组织科研,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学校将出台以下配套制度:
1.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权重
(1)自2024年起,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中,加大其在二级单位考核中的权重。
(2)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及学术人才评选等工作中,提高国家基金项目的评价权重。
(3)对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目标的单位,授予“科研先进管理组织单位”称号,并给予经费支持。
(4)对科研业绩突出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授予“科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经费支持。
2.人员支持
对获得国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及预备师资等名额上予以倾斜支持。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与信息提交(2025年10月31日前)
各学院应组织召开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人进行指导,帮助教师了解基金项目政策形势、历年指南内容及其变化趋势,掌握选题方法、申报代码选择及相关注意事项。
符合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条件的教师,原则上均应申报。对符合条件但不申报的教师,学校将不再提供自有经费支持,并不再推荐其申报限额类项目。
请各单位汇总拟申报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类别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以及需开通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信息(详见附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经学院党委书记与院长签字)报送至科发院自科项目科。
重点动员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1. 近五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特别是青年博士;
2. 近五年获得学校各类经费支持的教师(包括引进人才经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平台建设经费、学术团队经费等);
3. 近五年承担湖北省、武汉市等各类科研项目的教师;
4. 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特别是青年基金的教师;
5. 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教师;
6. 入选学校学术人才计划的教师。
第二阶段:精准选题与论证(2025年11月1日—11月30日)
拟申报教师应开展文献调研与选题设计,可参考《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明确选题思路、科学问题属性、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关键科学问题、创新点、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等。
各学院组织3–4名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选题论证,重点评估选题创新性、科学问题凝练准确性、研究内容合理性及技术路线逻辑性。通过论证的项目中,择优遴选50%进入下一阶段重点辅导。
第三阶段:申请书撰写与初稿形成(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申请人按照2025年版WORD申请书模板撰写初稿。预算部分须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
《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发布后,应结合最新内容进一步完善申请书。
第四阶段:精准辅导与多轮论证(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28日)
科发院联合各学院按二级学科分批组织专家,对研究基础扎实、选题突出的申请人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相关安排报送科发院备案。每项项目须组织不少于两轮论证,申请人应依据意见认真修改。
第五阶段:审查定稿与正式提交(2026年3月)
科发院组织申请书形式审查,申请人应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联系人:白云
联系电话:027-67842040
附件:
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通账号信息汇总表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5年10月13日
- 附件【附件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通账号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