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2025年10月23日12:00点前:各单位对申报材料及项目组成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科发院。
需要提交的材料: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联合基金项目)、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科发院,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审批的,请在报送申报书时同时提交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审批表(https://www.scuec.edu.cn/kfy/info/1177/8774.htm,一式2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
2.2025年10月28日17:00点前:科发院将纸质盖章版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返回至申请人。
3.2025年10月29日23:00点前: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按照要求将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二、特别注意: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已申报了2026年度省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含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此次联合基金项目。同一人员同一年度申请(含牵头和参与)省联合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人员申请(含牵头和参与)和正在承担(含牵头和参与)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所有类型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累计不得承担超过2项省联合基金项目(含省联合基金所有项目类型)
2.已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新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且必须将加盖合作各方单位公章的合作申报协议(明确项目实施的任务分工、项目经费分配等内容)作为附件上传系统,未上传的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
联系人:白云 电话:67842040
附件: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联合基金项目)
2.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3.202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4.2026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联合基金项目)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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