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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商请推荐2024年“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专家人选的函》
作者:邵祥东    来源:湖北省人社厅    时间: 2024-04-03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院士专家企业行”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31号)现就商请推荐专家人选事宜函告如下

推荐对象

院士专家主要从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中选派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

(二)从事或研究领域符合我省重点产业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契合具体的企业需求

(三)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其中院士不超过70周岁。

服务方式

院士专家以合约方式开展服务。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被服务企业商选派的院士专家明确任务清单签订合作协议院士专家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项目合作等形式提供服务同时鼓励开展在线咨询服务。

院士专家以合约方式开展服务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被服务企业商选派的院士专家明确任务清单签订合作协议院士专家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项目合作等形式提供服务同时鼓励开展在线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

服务期1服务期内赴企业服务一般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争取每去一次帮助企业解决1-2个具体问题。

支持措施

(一)发展激励鼓励各地各企业为专家人才提供适当待遇。选派人才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并适时通报表扬。

(二)评价引导院士专家服务企业期间工作业绩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内容,享受省委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政策,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相关政策。

(三)经费支持省级活动所需经费从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对于选派的专家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的税前奖补,分2次拨付,每次5000元。第1次在专家到岗履职后拨付,第2次在专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拨付,由活动组织实施单位支付到专家个人账户。服务期内院士专家服务企业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保障。市州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地财政保障。

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照1项企业需求大致匹配1名专家的原则,发动专家积极登录“院士专家企业行”小程序,与意向企业沟通后,线上进行双向选择。

(二)请各单位于“院士专家企业行”选派人员名单印发后,填写《“院士专家企业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反馈给省“院士专家企业行”工作专班办公室(省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专班将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到岗履职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做好专家补助发放工作。

校外联系人:刘  玮  027—87236380

安  然  027—87257928

电子邮箱:Q87891180@163.com

校内联系人:高  超  027-67840819

            邵祥东  027-67841106

            

人事处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4年4月3日

“院士专家企业行”小程序

 

   责编:张泽会    审核:张泽会    上传:邵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