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通知

首页 - 其它通知 - 正文
【平台工作】关于开展省部级科研机构、校级虚体科研机构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窦赛    来源:科学研究发展院    时间: 2024-01-05

各省部级科研机构、校级虚体科研机构及其依托学院:

为适应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提升我校省部级科研机构科研水平,规范科研平台建设,加强平台绩效管理,强化建设需求导向,按照《中南民族大学虚体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大发[2022]20 号)文件要求,现就省部级科研机构、校级虚体科研机构2023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相关要求

1.省部级科研机构、校级虚体科研机构均须参加年度考核,根据类别不同选择附件1或者附件2进行填报。

2.本次考核时间段为2023年,各类项目、奖项、成果取得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3.固定人员为2022年《简况表》报备人员,不得随意增删,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平台科研人员;

4.项目包括纵向、横向项目,不包括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及校内自有资金立项项目;

5.建设成效应与平台的研究方向一致;

6.同一项目、奖项、成果不可在省部级科研机构重复使用,优先统计按照要求进行标注的成果。

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在2024年1月17日(周三)之前提交相关材料,考核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附件装订在考核表后,统一装订成册,电子版以“负责人+平台名称”统一命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联系人。

联系人:窦赛  67843847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4年1月5日

 

   责编:蔡灿武    审核:李金    上传:窦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