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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洪山区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规〔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洪山区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洪山辖区高校、科研院所在洪山区纳税的科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产学研平台须为洪山辖区高校(或院所)与在洪山区纳税的科技企业(或科技服务机构)合作共建;

2、合作双方近年(2021-2022年)所开展的各类科技项目合作达两项及以上,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万元,到位资金不低于20万元

3、2022年度已认定的产学研平台同一合作双方今年不重复申报。

三、支持标准

对经认定的产学研平台,给予合作双方每个单位最高20万元的资金补贴。

四、申报材料

1、《洪山区2023年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申报表》(见附件);

2、合作双方中企业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合作双方中企业方提供近期交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4、合作双方中科研院所方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合作双方近两年(2021-2022年)具体科技合作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以及该合同款的所有付款凭证、收款发票复印件(票据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6、因双方合作的具体科技项目而产生的、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已授权的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未授权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7、与申报有关的其他附件。

、申报事项

1、请于2023年52417:30提交以下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1)纸质原件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申报表提交签字盖章原件;

2)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文件发送至邮箱:sxd@mail.scuec.edu.cn。

2、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邵祥东 027-67841106

洪山区科经局联系人:李广威 027-87374390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3年5月15日


责编:邵祥东   审核:李金   上传:邵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