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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湖北省标准化领域专家的通知
作者:邵祥东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6-03-17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智库作用,全面提升我省标准化工作水平,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准化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技术及管理人员。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无学术不端或违法违规记录;

2.身心健康,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相关标准化活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履行职责,接受监督管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1.掌握宏观政策,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领域政策及标准化工作发展趋势和需求,具有从事标准化研究、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文本起草及审查、标准化管理等标准化工作的经历;

2.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标准化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参加标准化工作的分析、评价和指导能力;

3.具有相关领域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与副高级(含)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行政职务(“标准化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中级)。

三、专家职责

参与省标准化政策研究、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技术审查、标准化项目评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评估指导、标准化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标准化技术支撑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湖北省标准化专家推荐表》 (见附件1);

(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过往经历佐证材料(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任职、参与标准起草、标准化研究项目结题等证明);

(五)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五、征集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将以上材料纸质版1份(其中需盖章的材料须为盖完章的原件)及电子版(盖章PDF扫描件+Word版)提交至学院汇总,由学院统一报送科学研究发展院产学研科。

六、其他事项

本次集中征集时间截至2026年4月25日。

校内联系人:邵祥东 张璐 027-67841106

校外联系人:王希 027-87811019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6年3月17日

   责编:侯睿    审核:张道洪    上传:邵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