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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61020”科技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邵祥东    来源: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 2026-03-09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61020”科技创新行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金融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根据《湖北省“61020”科技创新成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湖北省“61020”科技创新成果遴选工作方案》,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6年度“61020”(6项重大基础研究成果、10项关键核心技术、20项标志性创新产品)科技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强化战略导向性

立足“国家所需、湖北所能”,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紧扣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要求,在关键领域、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家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形成具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成果,为湖北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提供战略支撑。

(二)强化原创引领性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重点,在实现原创性重大发现、突破“卡脖子” 技术、保障核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实现进口替代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突出成果的原创性和引领性。

(三)强化产业契合度

面向经济主战场,精准对接“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创新需求,统筹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体现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突出成果的转化应用绩效、产业带动作用和经济社会效益,助力构建湖北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推荐条件

(一)共性要求

标志性成果产生于2024年以来,且知识产权权属、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清晰明确、无争议,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2025年度已纳入“61020”科技创新成果的不得再次申报;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校。

(二)个性要求

重大基础研究成果。聚焦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或新规律等方面取得的原创性、突破性进展,须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首次系统阐明;在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范式上具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手段、技术路径上实现原始性创新;获得国内外学术界广泛认可,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关键核心技术。聚焦对保障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支撑湖北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技术突破,强调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打破国外垄断或填补国内空白;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带动国产材料、设备、工艺等上下游环节协同创新;成果在国家重大工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或湖北省重点产业项目中成功应用。

标志性创新产品。侧重国内外“首发、首创、首款”特征;产品在核心技术、工艺、材料或设计等方面具有显著创新;主要性能指标优于现有同类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具备一定市场占有率或明确的市场前景;优先支持企业牵头研发和实施,已在省内实现应用落地的成果,且对推动“51020”先进制造业集群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

三、推荐及遴选程序

(一)推荐渠道

成果完成单位在按要求填报《2026年度“61020”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汇总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各相关学院将成果统一报送到科发院,同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无合适成果的可不予推荐。

(二)推荐要求

我校推荐名额共3个,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择优原则进行推荐。各学院认真做好成果组织和审查工作,严格审核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完成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科研诚信及涉密工作审查,填写《2026年度“61020”科技创新成果推荐信息汇总表》,明确推荐理由及成果价值并加盖学院公章。

我校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湖北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遴选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阶段开展遴选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组织实施。形式审查,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技术评审,组织专家按领域分组开展技术评价,强化评审质量管控和战略导向;综合评审,组建评审组,采取集中会议评审方式对成果进行综合研判。清单拟定。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年度“61020”科技创新成果建议清单及武汉市外市州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建议清单。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广泛动员学院教师参与,切实提高成果推荐质量和参与度。

校内联系人:邵老师、张老师027-67841106

校外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 王潜、宋文俊027-87135855、027-87135859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6年3月9日

   责编:侯睿    审核:张道洪    上传:邵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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