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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商请推荐2025年“院士专家企业行” 活动专家人选的函》
作者:邵祥东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5-05-28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院士专家企业行”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5〕71号),现就商请推荐专家人选事宜函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

(二)从事或研究领域符合我省重点产业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契合具体的企业需求;

(三)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今年的专家人才队伍拓展延伸到入选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在站博士后;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不超过70周岁;

(五)近3年内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服务方式

院士专家人才以合约方式开展服务。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被服务企业商选派的院士专家人才,明确任务清单,签订合作协议。院士专家人才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项目合作等形式提供服务,同时鼓励开展在线咨询服务。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赴企业服务一般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争取每去一次帮助企业解决1-2个具体问题。

四、支持措施

(一)发展激励。鼓励各地各企业为专家人才提供适当待遇。选派人才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适时通报表扬。

(二)评价引导。院士专家人才服务企业期间工作业绩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内容,享受省委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政策,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相关政策。

(三)经费支持。省级活动所需经费从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对于选派的专家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的税前奖补,在专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拨付,由活动组织实施单位支付到专家个人账户。服务期内院士专家服务企业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保障。市州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地财政保障。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照1项企业需求大致匹配1名专家的原则,发动专家积极登录“院士专家企业行”小程序,与意向企业沟通后,线上进行双向选择。

(二)请各单位于“院士专家企业行”选派人员名单印发后,填写《“院士专家企业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反馈给省人才事业发展中心“院士专家企业行”工作专班。专班将组织开展专家服务期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做好专家补助发放工作。

校内联系人:张老师、邵老师 027-67841106

校外联系人:李好、周华颖027-87236380 电子邮箱:344474409@qq.com

附件:“院士专家企业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5年5月28日

   责编:侯睿    审核:李金    上传:邵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