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中央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中央专项项目面向全校在岗教职工,按照中央专项管理规定,重点向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倾斜。
(二)中央专项项目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结合学院重点研究方向、申报指南以及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进行申报。选题应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夯实基础研究,注重学科交叉,拓展新领域新方向。注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力求研究成果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三)中央专项项目资金属国家财政资金,对经费使用有较强的年度进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使用经费。学校实行“分批拨付、集中统筹”的方式进行经费管理。
(四)基于中央专项项目资金获得的各类项目和成果均要求署名中南民族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有一项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其中,各类成果必须标注“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Grant Number:项目编号))。
(五)项目申报人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中南民族大学科研评价指导性意见》与科研成果评价指导方案自主、科学、客观确定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努力提高科研效益和成果产出,确保科研活动的创新性和持续性。预期成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将作为评审重要依据之一。
二、申报与评审立项要求
按照学校要求,2024年为中央专项项目分为学校层面的青年项目、重点项目、重大培育项目、社会服务项目、学工辅导员专项和学院层面的学院资助类专项两个部分。青年项目申报选题须围绕学院重点研究方向设置。重点、重大培育及学院资助类项目申报选题须根据学校《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进行申报,每个申报指南原则上资助一个项目,申请书中的考核指标不得低于项目指南中的规定指标任务。
(一)学校部分
1.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理工科18万元/项,人文社科9万元/项。项目负责人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不设置答辩环节。
2.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理工科30万元/项,人文社科15万元/项。项目负责人应有主持过C等及以上纵向项目的经历,同时要求男性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8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学校统一组织项目评审,通过竞争性答辩产生,理工科和人文社科立项数各为6项。
3.重大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理工科60万元/项,人文社科30万元/项。项目负责人应有主持过国家级项目2项及以上的经历。学校统一组织项目评审,理工科和人文社科立项数各为4项。
4.社会服务后期资助项目:资助2023年度个人横向项目业绩显著者,按照每到账100万元给予5万元标准予以直接立项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学工辅导员专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学生工作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资助额度一般为2万元/项,立项数为10项,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二)学院部分
围绕学院重点研究方向,设置学院资助类专项。资助额度一般为理工科30万元/项,人文社科15万元/项。由学院推荐,学校统一组织项目评审,竞争性答辩产生。按照各学院2023年度科研贡献率,学院资助立项数由基础指标、项目完成奖励指标及经费完成奖励指标三部分组成(附件4)。
(三)评审要求
项目评审环节,专家根据申报书质量、申请人学术业绩、考核指标、现场答辩等情况综合评判,择优立项。评判结果按ABCD四等赋分汇总计算。评审答辩时间预计3月底,具体时间提前2天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可参考答辩模板(附件5)
三、注意事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中央专项项目不得申报;
2.尚在科研诚信限制期限内的不得申报(具体名单由科发院发送相关学院);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参与的项目数(含申请主持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4.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学校相关资助。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处理;
5.所有拟资助的项目均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要要对申请书内容及项目组成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并统一上报,科发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2.材料由各单位汇总,一并报送至科发院。包括:
申请书(附件1)纸质档一式5份(A4纸双面印制,其中原件1份),汇总表1份(附件3)。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发院。
3.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
自科项目:白 云,027-67842040,544820490@qq.com
附件:
1.项目申请书(理工类)
2.项目申报指南(理工类)
3.项目汇总表
4.学院资助类专项立项名额表
5.答辩模板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4年3月15日
- 附件【附件1:项目申报书 (理工-修订)0314.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理工).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2024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1).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中央专项学院资助类专项立项名额表docx.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2024年中央高校重点项目答辩模板.ppt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