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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复查试卷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次数:

 

民大教学2019〕11

 

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复查试卷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复查试卷管理办法(试行)》经2019年328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南民族大学

2019年4月1日

 

 

 

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复查试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民大教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本科学生对课程期末考核成绩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当次考核试卷。为规范本科学生复查试卷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在校本科生的课程期末考核试卷。

第二章  复查申请要求及办法

第三条  学生在获知本人考核成绩后,认为成绩有误,确有理由需复查试卷的,可按本管理办法申请复查本人试卷。

第四条  申请复查试卷的有效时间为课程考核成绩公布后下一学期开学前两周内的工作时间,非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第五条  复查范围包括:试卷题目小分加错,或试卷总分加错,或试卷分数错(漏)登,或试卷题目漏评等。

非复查范围包括:机读阅卷客观题,或答题卡试卷代码与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等,或主观题(如问答题、论述题、论文等)评分宽严程度等。

第六条  学生仅能申请复查本人试卷,每门课程只能申请复查1次。

第七条  学生申请复查试卷须在教务系统中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卷面成绩复查申请表》,准确填写有关基本信息和勾选或填写复查理由等内容,纸质版申请表交本人所在学院办公室本科教学秘书,由本科教学秘书统一受理(学院安排有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的,从其安排)。不在复查范围内的申请,本科教学秘书(或学院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应拒绝受理,并告知原因。

第三章  复查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  各学院受理学生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报本单位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批(不在复查范畴内的申请,应不予批准),经批准后的复查申请表由学院办公室于有效时间内报送教务处。不在复查范围内的申请,教务处有权不予受理。

第九条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申请复查试卷情况及时组建试卷复查工作小组。复查小组一般由3-4人组成:教务处工作人员1名、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1名、开课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和1名教学管理人员(开课、阅卷教师回避)。复查小组在复查试卷时,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复查现场。

第十条  复查小组应主动、及时开展试卷复查工作,在复查时须严格按本门课程期末考核评分标准(细则)开展复核工作,如发现阅卷有误,应按标准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名。复查小组成员若对评分结果与阅卷教师有争议的,由教务处组织双方充分讨论,以求达成一致意见;若经讨论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将有关材料提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集体裁定,裁定结果即为最终复查结果。

第十一条  复查小组须将复查结果如实记(填)入《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卷面成绩复查申请表》有关栏目内(记载内容应简明扼要,字迹清晰工整),经复查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通过教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反馈复查结果。

复查成绩发现有误需要更正的,复查小组要简要写明更正原因,并附试卷原件、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细则),经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正学生成绩。同时,学校将依据《中南民族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四章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复查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

(一)有效申请时间范围内;

(二)申请复查项目在复查范围内。

第十三条  在学校各类考试中,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均无权也不得直接到开课教师处复查试卷。若有此类情况发生,开课教师应予坚决拒绝。

第十四条  预科生若申请复查试卷的,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复查试卷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7月10日颁布施行)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卷面成绩复查申请表

申请学期

 

学生所

在学院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成绩

 

联系方式

 

 

申请复查理由:

 

                      

 

 

学生签名:             日期:

 

复查范围:试卷题目小分加错,或试卷总分加错,或试卷分数错(漏)登,或试卷题目漏评等。

非复查范围包括:机读阅卷客观题,或答题卡试卷代码与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等,或主观题(如问答题、论述题、论文等)评分宽严程度等。

 

 

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意见:

学生申请复查理由是否在复查范围内?  1.是    □      2.否       □

是否同意学生复查?                  1.同意  □      2. 不同意  □

 

 

签名:                            日期:                学院公章:

 

复查小组复查结果(成绩及成绩变动原因):

 

 

 

 

 

 

 

复查小组成员签名:                     日期:                学院公章:         

 

教务处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注:复查多门课程,本表需分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