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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9:5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管理,积极推进课程考核改革,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质量监控、学情诊断、持续改进功能,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教学闭环,学校将对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的课程考核开展质量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对照《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观测点》(附件1),通过检查课程考核档案从考核设计、过程考核、命题质量、成绩评定、档案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评价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以随机抽样方式开展,自查教学班数不低于该学期理论课教学班数的10%。同时抽取至少一门专业核心 课程,对其近三个学年的教学班考核档案进行深度分析。

    2.学校抽查。由校督导随机抽取3门课程(每门课程1个教学班)的考核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再针对性抽取3个教学班,重点抽查:(1)往年检查存在问题的课程或任课教师(2)成绩分布异常、优秀率明显偏高或不及格率异常偏低的课程。

   (二)检查时间

    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请各学院主动联系校督导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三、检查结果

    各学院形成《课程考核专项检查问题清单》(附件2),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根据学科特点,发掘在加强过程考核、提高课程考核质量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和推广。

四、材料报送

    校督导撰写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各学院撰写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学院课程考核总体现状、所抽查课程考核情况、问题分析、改进措施及优秀经验推广等内容。

  (一)各学院:微信扫码线上填写《试卷抽样检查表》(附件3);提交专项检查自查情况总结(纸质版)、《课程考核专项检查问题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校督导:微信扫码线上填写《试卷抽样检查表》;提交纸质版《试卷抽样检查表》(附件4)6份和专项检查情况总结1份。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6年11月13日前交本科生院考务办公室(4-421)。

五、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各学院课程考核客观状态的重要依据,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各学院要以检查为契机,以查促改、以改提质,推动课程考核质量持续提升,切实发挥课程考核对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


附件:

1. 《课程考核质量专项检查观测点》

2. 《课程考核专项检查问题清单模板》

3. 线上《试卷抽样检查表》二维码

4. 《试卷抽样检查表》



本科生院

2026年10月9日


作者:万杭   编辑:李明立 审核:胡军浩  上传:万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