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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和填报2027年度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8日 08:5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保障我校实践教学经费投入,提高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效益,依据2027年校内预算编制要求及《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及经费标准的若干规定(修订)》,现就做好2027年度实践教学计划及经费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标准,认真填写《2027年度中南民族大学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表》(见附件)并按时报送。

二、注意事项

1.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订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不在培养方案内的实践教学计划不列入;对于填写依据不充分,测算不精细,绩效不明确的实践教学计划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年度实践教学计划将作为评价各学院进行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上报工作完成度的依据之一。

2.本通知所指的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包括:培养方案内的毕业实习、独立设课的实习实践环节以及非独立设课的安排有具体实习实践活动的课内实践环节。在校区内开设、非校企合作的实训、课程设计不列入预算范围。

3. 本通知所指年度为自然年度,实习计划起始时间的填报应至少详细到年月,不能以学期代替。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各类实习原则上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根据专业特点,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

4.根据校内预算编制要求,请各专业根据实习内容,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点或实习基地。

5.实习人数应以教务系统或专业招生预计人数为准填报。生均经费标准参照《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及经费标准的若干规定》(民大发〔2013〕5号)执行。

6.学校将结合各单位汇总及上一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做出可行的预算。各学院根据审核通过的计划和预算安排下一年度实践教学。

7.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编制2027年校内预算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10月12日前将《2027年度中南民族大学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表》电子版发送sjk@mail.scuec.edu.cn,纸质版一份(由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交至本科生院实验与实践教学科4-423。

          本科生院

2026年10月8日

 

作者:秦君 编辑:陈锟 审核:胡军浩  上传: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