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学位信息上报——论文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4日 22:5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工作通知》(教学服【2024】5号),学位授予信息包括论文导师信息。现结合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信息采集要求:

1. 学位论文导师信息包括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 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与学位信息绑定关联,要求在学信网备案。

2. 学位授予信息应真实反映学位当时授予状态。我校论文导师信息采集工作以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平台的选题信息及最终版毕业论文为基础进行。

3. 指导老师应负责对论文管理平台中的所负责的学生选题信息及学生提交的最终版一致性进行确认,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更正。学院论文管理员负责学院数据整体采集和数据检验把关。

4. 本项工作根据当届学位授予进度,可能持续多轮进行,具体见工作群相关动态。

(操作说明见工作群)

二、数据结构

类型

字段名

含义

类型及长度



导师

论文

信息

DSXM

导师姓名

CHAR(120)

LWLX

论文类型

CHAR(8)

LWTM

论文题目

CHAR(240)

LWGJC

论文关键词

CHAR(120)

LWXTLY

论文选题来源

CHAR(30)

LWYJFX

论文研究方向

CHAR(80)

LWZXYZ

论文撰写语种

CHAR(20)


三、填写规则

1. 导师姓名:可填多个导师,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2. 论文类型:学士选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涉密论文”。

3. 论文题目:与论文最终版一致。

4. 论文关键词:可填多个关键词,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5. 论文选题来源:按照下表选填。表格之外的选题来源填写“其他”。论文选题来源复用于论文选题质量分析或评价,请学院认真分类。

论文选题来源

论文选题来源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

与港、澳、台合作研究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中央、国家各部门项目

外资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国防项目

(自治区、直辖市)项目

学校自选项目


非立项

   

6. 论文研究方向:可填2个方向,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7. 论文撰写语种:参照执行GB/T4881-1985《中国语种代码》和 GB/T4880.1-2005《 语种名称代码第1部分:2字母代码》。

8. 数据重复性检验规则:

(1)“论文题目”“论文研究方向”与“论文关键词”三者内容要求两者之间互不重复;

(2)学位授予信息中“学科/专业名称”与“论文研究方向”要求互不重复。

四、注意事项

1. 学院论文管理员负责学院数据整体采集和核验把关,不符合本次填报规范的信息(例如字符数超长等),要根据本通知规则进行修正。为确保采集工作高效、准确,请组织本院指导老师对学生提交的最终版论文和选题信息及时进行检查和确认。例如,最终版论文与选题信息仍不一致的,指导老师在“师生双选信息”处进行更改。学院采集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

2. 请各学院于6月13日前通过企业微信提交《学院论文导师信息采集报表》excel电子版,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

3. 在采集名单但不在论文管理平台中的学生,请学院掌握其原因明确是否填报;确定不进行填报的,本批学位信息不予备案。

4.  论文导师信息与学位信息终身关联,要求精准采集和填报数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1)下一步教育部原文上报阶段及抽检平台将引用本次论文导师信息,不再重复填报。

(2)如在教育部原文上报阶段或后续学信网查询中,发现学位关联信息有误的,学校无直接更改权限。请学院在本阶段慎重填报。



                                        本科生院

202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