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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赴中央民族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1日 08:3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生培养项目合作协议》的精神,我校将在2025级相关专业中遴选16名本科生赴中央民族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模式

采用1+1+2”(一年级在我校学习,二年级在中央民族大学学习,三、四年级回我校学习)培养模式。具体学习时间为20269月至20276月。

二、遴选对象

具体专业和名额见附表。

三、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

2. 身体心理健康;

3.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入学至今无违法、违纪记录;

4. 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四、遴选方式

学生如实填写中南民族大学赴中央民族大学交换学习学生申请表(附件1后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根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学业成绩优良、身体心理健康等方面综合考评,择优推荐符合条件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在籍在校本科生,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赴中央民族大学交流学生汇总表》(附件2

五、相关说明

1. 我校承认派出的交换学生在中央民族大学获得的学分,具体认定办法参照学校交换生相关文件执行。

2. 赴中央民族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按中央民族大学规定向中央民族大学缴纳交换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由交换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因中央民族大学在2027年暑假进行学生宿舍整体装修改造,交换生住宿时间截止至2027630日。

3. 交换生交换学习期间大学生医保由学生在我校自愿购买。学生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购买医疗、意外伤害、财产等商业保险保险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在交换期间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保留好单据回校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报销。

4. 学生根据在中央民族大学的学习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我校参与评奖评优等工作

5. 学生交换学习期间应遵守中央民族大学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合乎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与中央民族大学在校生相同待遇。对违反管理规定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立即中断其交换学习资格。

六、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691700前将公示后无争议的交换生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交换学生汇总表和照片(要求标准证件照,两寸、蓝底)的电子版发送指定老师。




                              本科生院

                                                                                           2026521



附表:2025级赴中央民族大学交换学习计划

序号

我校派出学院

我校派出专业

中央民大接收学院

中央民大接收专业

接收人数

1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学

音乐学院

音乐学

3

2

舞蹈表演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3

3

美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2

4

环境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2

5

资源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

6

6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