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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实践教学周工作安排及报送2026年度实习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1: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第19-20周为实践教学周。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中南民族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湖北省教育厅本科生实习工作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暑期实践教学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守安全底线,压实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实习安全与保密管理要求,健全安全教育、风险排查、保险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确保实习全过程安全稳定。

2.强化规范管理,从严过程管控。严格实习单位遴选、协议签订、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规范实习管理流程,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管理实习。

3.突出质量导向,强化分类提质。聚焦实习育人实效,按实习组织形式分类施策,探索项目式实习的工程应用价值,优化集中实习内容设计,严格分散实习考核标准与过程要求,全面提升实习教学质量。

4.深化产教协同,推进校企育人。对接行业需求,发挥企业育人作用,拓展优质实习基地,推进校企双导师指导,促进实习与专业培养、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有机衔接。

二、组织要求

1. 实践教学周重点开展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在校内校外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习实践活动。各学院可根据实习单位生产实际和接收能力,与暑期相关安排衔接,或错峰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合理确定实习流程。

2. 所有实习应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实习平台)实施过程管理;实习结束后,培养方案内的学生实习数据要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管理平台》上应报尽报。

三、安全保障

1.严格遴选实习单位:各学院应严格考察实习单位资质、管理水平、实习条件与安全保障能力,规范签订实习协议,打造稳定优质的实习渠道。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

2.开展实习动员:实习前,各学院应组织动员会,开展安全、保密、纪律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指导教师应联合实习单位开展现场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实习制度、企业生产规范。

3.购买实习保险:学院应统一为实习师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并确保保险范围覆盖实习全过程。

4.提前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实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各学院必须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实习紧急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置实习突发情况。

四、管理要求

实习方式分为集中实习、分散实习、顶岗或项目式实习三类,各学院应统筹规划、分类施策、规范管理。

1. 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提前与实习单位对接,制定具体实习计划,明确安全保密、日程安排、任务、考核要求等事项,设计富有实效、适合专业特点的实习项目。管理要求:指导教师应全程驻场带队,全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实践指导与安全监督,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衔接,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保障实习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学院通过实地走访、线上督查强化过程监督。

2. 分散实习:学生自主联系专业对口、资质合规的实习单位,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流程:学生线下进行分散实习申请→学院线下审批同意,在实习平台中将学生纳入分散实习计划、指派校内指导教师→学生线上填报实习岗位、《实习单位接收证明》→校内指导教师线上审核。管理要求:学生应加强自我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实习期间主动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动态;校内指导教师通过实地走访、实习平台打卡、线上会议、技术交流等方式开展指导与在岗真实性核查,对查实未实际到岗学生,应及时上报学院,终止其实习资格,杜绝挂名实习、虚假实习。

3. 顶岗或项目制实习:以实际工作岗位或项目为载体、以实际从事岗位工作或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导向的集中实习组织形式。“项目式实习”可采用“企业出题、导师点题、学生解题”的模式,通过校企双导师制度,组织学生团队深入企业实践,围绕企业真实的生产、技术或管理问题开展研究与实践,在真学真做中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管理要求:优先采用驻场实践模式,校内指导教师定期赴企业(单位)实地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汇报研讨;不具备全程驻场条件的,可采取校内研究与阶段性实地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4. 做好成绩评定和实习教学档案存档工作。具体按《中南民族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5.  加大实践育人宣传。鼓励各学院加强宣传,向本科生院公众号投稿或推荐转载,进行实习动态或优秀案例宣传,形成实践育人良好氛围。

五、相关报送

1. 计划备案。各学院请于6月12日前填报并提交《2025-2026-2学期实习计划落实表(含暑期)》 (附件1下载)。错峰在教学周内已开展的实习计划请注明已实施。相关信息请务必准确填报,视为备案;如实际开展时计划有变,请提前1周向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报告备案。

2. 成绩录入与数据上报。实习结束一个月内,各学院要及时录入实习成绩,8月31日前结束的实习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数据上报。

3. 组织实习教学效果评价和总结。各学院于10月30日前认真总结并提交《2026年度实习工作总结》。

六、工作安排

序号

实施阶段

工作内容

1

实习

开展前

进行实习平台系统操作学习。

方式一:下载并学习操作规程( 附件2.操作说明 ):

方式二:加入学习通培训课程。学习邀请码:90086971,9月2日前有效;

实习负责老师可通过学院实践教秘邀请加入校友邦平台服务企微群.

2

6月12日提交《2025-2026-2学期实习计划落实表(含暑期)》。

3

6月30日前,各学院联系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在实习系统内填报新增实习基地(点)、编制集中/分散实习计划。

4

分散实习学生线下向学院提交分散实习申请,学院同意后,在系统内填报岗位信息,《实习单位接收函》 进行岗位审核。

5

学院组织实习动员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购买实习保险;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紧急联络人制度;

6

实习

期间

各学院组织实习检查、企业走访与质量督导;

师生落实实习过程管理要求。

7

实习

结束后

集中/分散实习学生系统内提交《实习报告》;

8

各学院组织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后30日内(或开学两周内),指导教师录入教务系统成绩。

10

实习结束后30日内(或开学两周内),各学院完成实习材料归档,

9月28日前各学院完成8月31日前结束的实习数据上报

11

10月30前

组织实习交流总结。提交2026年度学院实习工作总结(含暑期实践周实习)。


七、关于2026年度实习工作总结

为全面梳理2026年度实习工作成效,促进各学院经验交流与质量提升,请各学院认真梳理总结,编制学院《2026年度学院实习工作总结》。具体说明如下:

1. 编制要求请查看《实习总结》模板(附件6)。

2. 年度实习工作总结是学院开展实习教学的重要资料须及时存档;是学校年度实习评优工作重要考查材料之一;是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评估和专业认证等的备查材料;作为交流宣传材料等。

3. 提交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00前。

4. 提交方式: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提交到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PDF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及可编辑word版本一份至邮箱sjk@mail.scuec.edu.cn。

八、其他

本科生院拟于年底召开本科实习专题会议,评选学年度实习工作优秀单位和学年度实习优秀指导老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本科生院

2026年5月16日


作者:吴丽坤  编辑:陈晓希  审核:胡军浩  上传:吴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