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武汉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协议书》的精神,我校将遴选2025级相关专业100名本科生赴武汉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派出人数及培养模式:
相关学院选派不超过100名2025级优秀本科学生赴武汉大学交换学习一年(第1、2学期),采用“1+1+2”(一年级在我校学习,二年级在武汉大学学习,三、四年级回我校学习)培养模式。具体学习时间为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
(二) 遴选对象:具体专业和人数详见附表。
(三) 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
2. 身体心理健康;
3.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入学至今无违法、违纪记录;
4. 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四) 遴选方式:学生如实填写《中南民族大学赴武汉大学交换学习学生申请表》(附件1)后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根据学生政治思想品德、在校表现、学业成绩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综合考评,择优推荐符合条件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在籍在校本科生,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赴武汉大学交流学生汇总表》(附件2)。 表格中要求填写武汉大学专业的,请参照《武汉大学各学院本科专业一览表(130个)》(附件3)填写。
(五)相关说明:
交换生的管理参照学校交换生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1. 我校承认派出的学生在武汉大学获得的学分,具体认定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 赴武汉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实行走读模式,武汉大学不安排住宿,学生日常管理由我校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3. 交流学年相关费用(含学年学费、住宿费),须在规定时限内,按普通专业、重点专业对应学年收费标准缴纳至我校财务处,财务处统一归集后划转至武汉大学。
4. 交换生交流学习期间的大学生医保由学生在我校自愿购买。我校统一为交换生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 学生根据在武汉大学的学习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在我校参与评奖、评优等工作。
6. 学生交流学习期间应遵守双方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在合乎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与武汉大学在校生相同待遇。对违反管理规定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中断其交流学习资格。
(六)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6月2日17:00前将公示后无争议的交换生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交换学生汇总表和照片(两寸、蓝底)的电子版发送给指定老师。
本科生院
2026年5月15日
附表:2025级赴武汉大学交流学习计划
中南民族大学派出学院 |
中南民族大学派 出专业 |
人数 |
武汉大学接收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 |
电子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20 |
电子信息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应用化学 |
10 |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
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
6 |
计算机学院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
12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学 汉语言文学 |
10 |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文学院 |
外语学院 |
翻译 |
5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历史学 社会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
7 |
历史学院 社会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 金融学 |
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电子商务 |
8 |
信息管理学院 |
国家安全学院 |
行政管理 |
3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共计 100人 |
说明:武汉大学大二年级仍为大类学习,所以接收只分学院,不分专业。
作者:刘茜 审核:李明立、胡军浩 上传: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