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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赴武汉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6:4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武汉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协议书》的精神,我校将遴选2025级相关专业100名本科生赴武汉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派出人数及培养模式:

相关学院选派不超过1002025级优秀本科学生赴武汉大学交换学习一年(第12学期),采用“1+1+2”(一年级在我校学习,年级在武汉大学学习,三、四年级回我校学习)培养模式。具体学习时间为20269月至20277月。

(二) 遴选对象:具体专业和人数详见附表

(三) 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

2. 身体心理健康;

3.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入学至今无违法、违纪记录;

4. 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四) 遴选方式:学生如实填写《中南民族大学赴武汉大学交换学习学生申请表》(附件1后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根据学生政治思想品德、在校表现、学业成绩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综合考评,择优推荐符合条件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在籍在校本科生,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赴武汉大学交流学生汇总表》(附件2 表格中要求填写武汉大学专业的,请参照武汉大学各学院本科专业一览表(130个)》(附件3填写

相关说明

交换生的管理参照学校交换生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1. 我校承认派出的学生在武汉大学获得的学分,具体认定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 赴武汉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实行走读模式,武汉大学不安排住宿,学生日常管理由我校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3. 交流学年相关费用(含学年学费、住宿费),须在规定时限内,按普通专业、重点专业对应学年收费标准缴纳至我校财务处财务处统一归集后划转至武汉大学。

4. 交换生交流学习期间大学生医保由学生在我校自愿购买。我校统一为交换生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 学生根据在武汉大学的学习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我校参与评奖评优等工作

6. 学生交流学习期间应遵守双方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在合乎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与武汉大学在校生相同待遇。对违反管理规定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中断其交流学习资格。

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621700前将公示后无争议的交换生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交换学生汇总表和照片(两寸、蓝底)的电子版发送指定老师。




                                                   本科生院

                                                           2026515



附表:2025级赴武汉大学交流学习计划

中南民族大学派出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派

出专业

人数

武汉大接收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器人学院)

电子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0

电子信息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8

数学与统计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应用化学

10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6

计算机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12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汉语言文学

10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文学院

外语学院

翻译

5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历史学

社会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7

历史学院

社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

金融学

8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会计学、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电子商务

8

信息管理学院

国家安全学院

行政管理

3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共计 100

                               说明:武汉大学大二年级仍为大类学习,所以接收只分学院,不分专业。



                              作者:刘茜  审核:李明立、胡军浩  上传: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