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考试(查)工作定于第8—9周进行。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中考试(查)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课程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
二、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鼓励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
三、期中考试(查)需要排考、印制试卷的,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本科生院
2026年4月10日
作者:万杭 编辑:李明立 审核:胡军浩 上传:万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