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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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2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5〕2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全省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安排》,现就我校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可参评的教材

1.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版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国际标准书号( ISBN)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纸质教材+数字资源等。

2.马工程重点教材由编写出版单位会同第一首席专家(第一主编)直接向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不参与省级申报及初评。

(二)不可参评的教材

1.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

2.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

3.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

4.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

5.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

6.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主要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及国家科技三大奖)的教材;

7.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且未改版的教材。

二、申报限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6项,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推荐申报教材不超过1部,无符合要求的教材可不推荐申报。

三、申报要求

具体遴选条件和推荐要求参照《全省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安排》(附件1)和《全国优秀教材奖(高等教育类)申报材料工作提示》(附件2)执行。

材料报送

1.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3)(一式3份),单位意见栏由学院院长和书记双签双盖;

2.附件材料:

①《作者政治审查表》(附件4)(一式1份),申报教材中所有署名编者均需提供所在单位一级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属于我校人员的只需提供院级党委盖章的政审意见,待学校确认推荐后,由学校统一出具校党委盖章的政审意见。

②《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附件5)(一式1份),向出版单位索取,并加盖出版社公章。

注意:其他附件材料可暂时不提供,待学校推荐名单确定后,统一组织线上申报工作时再准备。

3.纸质教材提供最新版次印次样书(一式1份)、数字教材提供电子版(光盘或实际销售的载体,一式1份);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提供纸质样书和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光盘或实际销售的载体,一式1份);

4.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并签字盖章。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7月4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本科生院教材课程建设科(校级课程中心),汇总表电子版企业微信发送至纪宏璠。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充分动员,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切实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把评选质量关。各单位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严格评审标准,将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选推荐的首要标准,对政治上存在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社会形象负面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评选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评选工作,利益相关人员要主动回避。

联系人:杨老师 纪老师,电话:67842586。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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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宏璠  编辑:耿亮  审核:胡军浩  上传:纪宏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