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5年本科校级教研项目立项及省级教研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3 浏览次数:

窗体顶端


为提升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引导并鼓励教师投入教学研究,深入实施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学校将开展2025本科校级教研项目的立项及省级教研项目的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科校级教研项目立项工作

(一)立项类别与指标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是当前我国教育教学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目标瞄准湖北省教研项目申报,研究方向参考《2025年校级教研重点项目指南》(附件1

一般项目主要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难题,研究成果具有启发和示范价值,研究方向不限,题目自拟。

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主要是学校当前存在的教育教学难题,由学校委托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或学院开展研究,研究方向参考《2025年校级教研委托项目指南》(附件2

各学院重点项目的立项指标不超过1项,一般项目不超过2项,具体见表1。委托项目立项指标12项。

1  2025年校级教研项目立项指标分配表

序号

学院

重点项目立项指标(项)

一般项目立项指标(项)

1

法学院

1

1

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

2

3

美术学院

1

1

4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1

1

5

外语学院

1

2

6

经济学院

1

2

7

管理学院

1

2

8

国家安全学院

1

1

9

教育学院

1

1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11

计算机学院

1

2

12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1

1

1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

2

14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1

1

15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1

2

16

资源与环境学院

1

1

17

生命科学学院

1

1

18

药学院

1

1

19

预科教育学院

1

1

20

体育学院

1

1

21

音乐舞蹈学院

1

1

22

中华民族共同体

1

1

小计(项)

22

29

 

备注:依据各学院专任教师人数确定立项指标。

 

 

(二)立项原则

1.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

2.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3.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4.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重点项目、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的选题符合本类别《项目指南》的要求。

2.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教职工,有资格申报重点项目或委托项目。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教职工,可以申报一般项目。具有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 5 年及以上教职工,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的申报条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3.每位教职工仅能担任1个项目的主持人。每个项目的参研人员不得超过5人(含主持人)。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已主持省部级和校级教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3)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4已申请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研学会项目、2025年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四)建设周期和经费支持

所有项目建设周期2年。一般项目和一般委托项目资助1万元/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资助2万元/项。项目立项后拨付一半经费,待结题后支付另一半经费。

二、省级教研项目推荐工作

待湖北省省级教研项目文件发布后,从2025年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中遴选。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表

(一)提交材料

1.6月30日前各单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完成2025年校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委托项目的申报工作。

2.7月1日前各单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各学院提交《2025年校级教研项目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的的《中南民族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4)及《申请书简表》。《申请书简表》按照《申请书》中“填表说明”制作,应与同项目的《申请书》保持一致,无须签字盖章。

纸质材料:《申请书》(签字盖章)一式1份,《申请书简表》(无须签字盖章)一式3份,《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1份交至本科生院专业建设科(4号楼423室)。

电子材料:《申请书》(签字盖章PDF)、《申请书简表》(PDF)、《汇总表》(签字盖章PDF+WORD)发送至邮箱jwczyk@scuec.edu.cn。

2)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提交《汇总表》(附件3),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的《申请书》及《申请书简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要求同上。

(二)省级项目评审和推荐

本科生院组织对各学院(部门)申请的校级重点项目和校级重点委托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厅。

(三)联系人及电话

如有疑问,请咨询本科生院专业建设科。

联系人:秦君,联系电话:67843811。

 

附件:

1.2025年校级教研重点项目指南

2.2025年校级教研委托项目指南

3. 2025年校级教研项目申请汇总表

4.2025年中南民族大学教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本科生院                                                         

            2025年6月23日

 

窗体底端

 

作者:秦君  编辑:陈晓希  审核:胡军浩  上传: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