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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引导并鼓励教师投入教学研究,深入实施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学校将开展2025年本科校级教研项目的立项及省级教研项目的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科校级教研项目立项工作
(一)立项类别与指标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是当前我国教育教学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目标瞄准湖北省教研项目申报,研究方向参考《2025年校级教研重点项目指南》(附件1)。
一般项目主要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难题,研究成果具有启发和示范价值,研究方向不限,题目自拟。
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主要是学校当前存在的教育教学难题,由学校委托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或学院开展研究,研究方向参考《2025年校级教研委托项目指南》(附件2)。
各学院重点项目的立项指标不超过1项,一般项目不超过2项,具体见表1。委托项目立项指标12项。
表1 2025年校级教研项目立项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重点项目立项指标(项) |
一般项目立项指标(项) |
1 |
法学院 |
1 |
1 |
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1 |
2 |
3 |
美术学院 |
1 |
1 |
4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1 |
1 |
5 |
外语学院 |
1 |
2 |
6 |
经济学院 |
1 |
2 |
7 |
管理学院 |
1 |
2 |
8 |
国家安全学院 |
1 |
1 |
9 |
教育学院 |
1 |
1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 |
11 |
计算机学院 |
1 |
2 |
12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1 |
1 |
1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 |
2 |
14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1 |
1 |
15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1 |
2 |
16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1 |
1 |
17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1 |
18 |
药学院 |
1 |
1 |
19 |
预科教育学院 |
1 |
1 |
20 |
体育学院 |
1 |
1 |
21 |
音乐舞蹈学院 |
1 |
1 |
22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 |
1 |
1 |
小计(项) |
22 |
29 |
备注:依据各学院专任教师人数确定立项指标。
(二)立项原则
1.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
2.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3.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4.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重点项目、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的选题符合本类别《项目指南》的要求。
2.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教职工,有资格申报重点项目或委托项目。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教职工,可以申报一般项目。具有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 5 年及以上的教职工,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的申报条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3.每位教职工仅能担任1个项目的主持人。每个项目的参研人员不得超过5人(含主持人)。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已主持省部级和校级教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3)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4)已申请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研学会项目、2025年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四)建设周期和经费支持
所有项目建设周期2年。一般项目和一般委托项目资助1万元/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资助2万元/项。项目立项后拨付一半经费,待结题后支付另一半经费。
二、省级教研项目推荐工作
待湖北省省级教研项目文件发布后,从2025年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中遴选。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表
(一)提交材料
1.6月30日前各单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完成2025年校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委托项目的申报工作。
2.7月1日前各单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各学院提交《2025年校级教研项目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的的《中南民族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4)及《申请书简表》。《申请书简表》按照《申请书》中“填表说明”制作,应与同项目的《申请书》保持一致,无须签字盖章。
纸质材料:《申请书》(签字盖章)一式1份,《申请书简表》(无须签字盖章)一式3份,《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1份交至本科生院专业建设科(4号楼423室)。
电子材料:《申请书》(签字盖章PDF)、《申请书简表》(PDF)、《汇总表》(签字盖章PDF+WORD)发送至邮箱jwczyk@scuec.edu.cn。
(2)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提交《汇总表》(附件3),一般委托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的《申请书》及《申请书简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要求同上。
(二)省级项目评审和推荐
本科生院组织对各学院(部门)申请的校级重点项目和校级重点委托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厅。
(三)联系人及电话
如有疑问,请咨询本科生院专业建设科。
联系人:秦君,联系电话:67843811。
附件:
1.2025年校级教研重点项目指南
2.2025年校级教研委托项目指南
3. 2025年校级教研项目申请汇总表
4.2025年中南民族大学教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本科生院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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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君 编辑:陈晓希 审核:胡军浩 上传: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