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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持续提高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承担有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本科专业。各学院参加评估专业详见《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列表》(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各本科专业建设、发展与办学成效:具体考察本科地位与培养理念、培养保障、专业建设成效、学生学习成效、招生就业与发展质量等方面,评估指标详见《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表》(附件2)。

三、评估方式

本次专业评估由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统一组织,依据评估指标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各项数据及支撑材料,第三方机构在了解各专业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对专业做出客观评价及建议,形成评估结论。评估数据主要来源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其中个别评估指标数据需学院专业提供,详见《中南民族大学专业评估材料提供说明》(附件3)、《专业提供定量数据表》(附件4)和《专业提供定性材料模板》(附件5)。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专业评估工作,按要求梳理和填报数据,在426日前将附件4和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xiaoli@wnsse.cn


工作联系人:吴老师,19995385184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列表.xlsx 

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表.xlsx 

附件3:中南民族大学专业评估材料提供说明.docx 

附件4:专业提供定量数据表.xlsx 

附件5:专业提供定性材料模板.docx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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